儿童服装标准
儿童服装标准
二、标准内容
(一)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婴幼儿纺织产品提出了安全方面的最基本技术要求,使婴幼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婴幼儿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该标准规定婴幼儿服装属于A类婴幼儿用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如下。标准同时规定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项  目A类
甲醛含量(mg/kg),            ≤20
pH值a  4.0~7.5
牢度b/ 级    ≥耐水(变、沾)3-4
耐酸汗渍(变、沾)3-4
耐碱汗渍(变、沾)3-4
耐干摩擦4
耐唾液(变、沾)4
异味无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c禁用
  考虑到我国服装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抵御国外发达国家的贸易性技术壁垒等紧迫需求,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逐渐将标准化工作重点转移到环保、安全及卫生等方面。近年来,我们收集和研究了国外发达国家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技术法规及标准,并以欧盟的0KO―Tex Standard 100为基础,根据我国国情,有选择地将部分环保、安全及卫生技术要求编写到服装标准中。如要求婴幼儿服装及服饰等产品中增加甲醛含量及pH值的技术要求,
从而推动了我国服装企业对环保、安全及卫生等技术要求的重视和了解,促进了企业管理和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有利于我国服装产品的升级换代和出口创汇。
标准FZ/T 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
标准范围该标准规定了儿童服装、学生服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
标准条文成品释放甲醛含量限定:婴幼儿服装(两周岁及以下)≤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300mg/kg。
成品的PH值允许程度,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4.0~7.5,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为4.0~9.0。
标准FZ/T 81014-2008 《婴幼儿服装》
标准范围该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服装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号型规格、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特征。
标准条文该标准规定在产品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
衣带缝纫强力/N≥70
钮扣等不可拆卸附件拉力不脱落
甲醛含量,mg/kg≤20
pH值4.0~7.5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禁 用
异 味无
(二)拉带和绳索安全
  儿童服装的安全问题现已经慢慢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例如:儿童上衣帽子和颈部的拉带易被夹住而发生危险,上下车时儿童上衣腰部或下摆处的拉带易被钩住而导致拖曳事故。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采标原则,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GB/T 22704-2008《
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三项国家标准,构成儿童服装安全系列标准,对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起到指导、规范作用,减少儿童服装可能产生的危险,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消费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使国内儿童服装安全要求与国外标准达成一致,对国内服装企业的管理、生产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彻底解决国际贸易技术壁垒问题,促进国际合作和贸易,使国外消费者对中国产品质量充满信心。
  拉带和绳索安全主要内容如下,GB/T 22704-2008《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中拉带和绳索安全要求按照GB/T 22702-2008、GB/T 22705-2008。
标准号标准名涉及安全性的内容
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本标准首先按照服装部位进行划分,分为风帽和颈部、腰部和下摆处、其它部位;然后按照儿童年龄层细分为幼童、大童和青少年两类确定拉带规格。
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本标准按照儿童服装的部位,分为风帽和颈部、腰部、服装下摆、袖子,对童装绳索和拉带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的要求差异也在本标准中充分体现。
FZ/T 81014-2008 婴幼儿服装领口、帽边不允许使用绳带。成品上的绳带外露长度不得超过14cm。
    三项儿童服装安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在选择各项技术内容的同时,也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标准化发展方向,使项目的技术先进可行,参考了ASTM  F 1816-97(2004)《儿童上身外衣拉带安全要求》、EN 14682:2007《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BS 7907:1997《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等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同时,标准起草小组广泛与企业、高校及相关技术研究机构进行沟通,针对应用的实际情况,对该标准的内容进行了确定。因此,三项儿童服装安全标准的可行性得到了很好的论证。
(三)尖锐物的安全性
世界儿童服装品牌
    童装小部件安全性逐渐受到重视,童装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服装设计注意的细节、生产步骤到材料、服装的检验和测试,我国服装标准全面地阐述了有关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性的注意事项。尤其是尖锐物的安全性。
标准FZ/T 81014-2008 《婴幼儿服装》
标准范围该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服装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号型规格、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特征。
标准条文钮扣、装饰扣、拉链及金属附件应无毛刺、无可触及性锐利边缘、无可触及性锐利尖端及其他残疵,且洗涤和熨烫后不变形、不变、不生锈,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
印花部位不允许含有可掉落粉末和颗粒;绣花或手工缝制装饰物不允许有闪光片和颗粒状珠子或可触及性锐利边缘及尖端的物质。
成品中不得残留金属针。
该标准规定在产品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
标准GB/T 22704-2008《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
标准范围标准规定了14岁以下儿童服装的材料、设计、生产的实施规范,以提高儿童服装的机械安全性。
标准条文钮扣边缘不允许尖锐,防止造成危险。
用于衬里或絮料的填充材料不得含有硬或尖的物体。
两个或两个以上刚硬部分构成的钮扣,容易引发组件分离或脱离服装的危险,不应用于三岁及三岁以下(身高90cm及以下)的童装上。
服装生产过程中的针、钉或其它尖锐物与穿着者接触,会造成严重伤害。生产商应尽量避免尖锐物的使用。
带有金属成分的部件在附入服装之前应进行金属探测。
五岁及五岁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男童服装的门襟区域不得使用功能性拉链。
生产商应注重厂房管理,记录各生产步骤,保证服装不受针或断针带来的污染。
(四)小部件脱落的安全
    GB/T 22704-2008《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对服装上部件脱落强度做了详细规定:
★用于支撑缝合部件的面料在低负荷下不应被撕破,宜在部件缝合处使用加固材料。
★童装制作中不应使用单丝缝纫线。
★三岁及三岁以下(身高90cm及以下)童装不应使用绒球。
★花边、图案和标签不能只用胶粘剂粘贴在服装上,应保证经多次服装后整理后不脱落。
★带有絮料或泡沫的服装, 其填充材料不得被儿童获取,保证安全可靠。
★服装生产过程中应确保包覆填充材料的缝线牢固,防止穿着时缝线断、脱。
★链式线迹固定在服装上的钮扣易脱落,因此不适用于三岁或三岁以下(身高90cm及以下)的童装上。
★12个月以下(身高75cm及以下)儿童服装,在手或脚处不应有松线和长度超过1 cm的未修剪的浮线。
★锁式线迹和手缝线迹的工序应得到有效控制,固定在服装上的钮扣应较牢固。
★三岁或三岁以下(身高90cm及以下)的童装上,为防止被误食应固定蝴蝶结,且蝴蝶结尾端不超过5cm。缎带、蝴蝶结的末端应充分固定保证不松开。
(五)燃烧性能
    易燃性作为儿童睡衣的重要安全指标没有相应的行业和国家标准作为测试方法,检测方法不一,导致市场上销售的各类儿童睡衣质量良莠不齐。因此,有必要制订国家标准以规范儿童睡衣易燃性试验方法,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向国标委上报《儿童睡衣易燃性的试验方法》国家标准计划。该标准规定儿童睡衣及其纺织品的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测定并根据其炭化长度评估其防火性能。该标准规定儿童睡衣用织物燃烧试验的水洗方法。所有儿童睡衣用织物必须进行水洗前和50次水洗后的燃烧性能试验。该标准仅适用于9个月以上及14岁以下儿童睡衣的燃烧性能判定。
文章链接:中国化工仪器网 www.chem17/Company_news/Detail/52795.html
童装质检必过8关
1、 标识 
  标识(吊牌和洗水唛)是服装使用说明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具有引导和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产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产品销售的作用。同时也是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体现产品特征、反映产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重要途径。可以说看标识是消费者认识购买目标最直接的途径。 
2、 成分分析 
  爸爸妈妈在购买童装的时候,对于服装的面料成分异常关注。一般来说,衣服的标识上会明确标明该款衣服的成分。 
  这里有必要对此次衣物成分分析的项目作一个解释,成分分析是指检测服装面料的纤维含量。可以说原料的成分含量是商品材质的说明,是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的重要依据,也是商品是否货真价实的主要依据。 
3、 甲醛含量 
  在童装安全性测试中,甲醛含量的测试必不可少。毕竟像甲醛过量导致婴幼儿皮肤过敏的案例不在少数。不过在这次甲醛含量的的测试中,所有品牌童装都顺利过关,这多少让人们感到一丝欣慰。然而批发市场还流通着大量的童装,因为大多数是小的手工作坊生产出来的,也有些是用多年积压的废旧面料生产的,没有在商场或者大型超市里销售,产品质量得不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不得不让人堪忧。 
  这里还是有必要介绍一下甲醛过量对人体的伤害。甲醛在服装加工过程中会带入到织物中的,甲醛含量超*对人体有伤害。甲醛超标后,人们在穿着过程中会面对释放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对呼吸道粘膜和皮肤产生强烈刺激,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 
4、 pH值(酸碱度) 
  对衣物面料pH值测试目的同样是检测衣服是否对人体的皮肤有害。这里进行的pH值的测试是指纺织产品上的水萃取酸碱度的大小,pH值越大为偏碱性,越小为偏酸性,中性pH值为7.5。由于人类皮肤带有一层弱酸性物质,可防止病菌的侵入,因此纺织品的水萃取pH值在中性至弱酸性对皮肤最为有益。如果纺织品的pH值过高,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并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 
5、 异味 
  第五个测试项目是童装异味测试。应该说服装生产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没有异味的存在,而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也很容易辨别出衣物是否存在异味。因此各大厂商在生产童装时也格外注重异味问题。 
  异味是指一些挥发性物质,特别是一些有奇特气味的物质应控制其用量或限制使用,纺织品散发出的特殊气味,这表明纺织品上有过量的化学药剂残留或纺织品发生化学或生物变质,将有损人体健康。所以当购买者在挑选衣物时如果闻到有异味要小心,这可不是想当然的衣物存放时间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问题!目前批发市场所销售的童装中,因为都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所以往往都会从一些小手工作坊里进货,大部分童装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6、 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禁用偶氮染料) 
  这又是一项消费者无法用肉眼和触觉辨认的质量问题。衣物中是否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事关重大,这甚至会关系到人的生死存亡! 
  一般说来,绝大多数偶氮染料本身不会对人体产生有害的影响,但含有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危害极大,织物上的此类染料与人体长期接触,染料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与日常的代谢过程释放的物质混合在一起,并发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的芳香胺。此有害物质经过人体的活动作用使人体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发生变异而诱发癌症或引起过敏。 
  联苯胺是联苯的衍生物之一,为IARC第一类致癌物,有强烈的致癌作用,是染料合成的中间体,在染的棉纺织品中容易超标。那些为追求暴利的黑心工厂在衣物生产中如此不负责的行为让人揪心。 
7、 染牢度 
  衣物的染牢度测试是一个精细活,这其中包括:耐水测试、耐汗渍测试、耐洗测试、耐摩擦测试、耐唾液这五大考验。该项测试一共将14个童装品牌拉下马——这也是本次测试内容中“活捉”伪劣童装最多的一个环节。 
  染牢度本身并不是一个致毒的因素,但将其作为考核内容,是因为衣服染料褪后可能会附着在身体上,通过相应的生理反应有可能使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发生结构与功能的变化,成为人体病变(如癌症或过敏)的诱发因素。 
8、 燃烧性能 
    近来,纺织品的燃烧性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纺织品的阻燃性能提出了要求;商品按照法规中要求的测试方法进行检验,如果达不到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将根据法规的具体内容禁止商品进口和出售。 
  由于儿童相对于成人更容易受到火灾的伤害,所以各国在对纺织品制定阻燃性能指标的基础上又制定了针对童装的燃烧性能的法规。例如,美国的《易燃织物法案》(FFA),该法案主要包含了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技术规范,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具有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服装;加拿大制定的《危险产品法规》,包括了纺织品和服装阻燃性能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又批准通过了《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日本的服装类产品的其阻燃性能要求是包含在本国的消防法中,其中要求在公共建筑内以及需要防火的场所中使用的窗帘和地毯类纺织品必须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 
  国内目前没有针对童装燃烧性能的考核标准,正在制定国家强制性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了童装燃烧性能的考核指标。本次比较试验是按照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童装》送审稿规定燃烧性能来测定,按GB/T 14644执行,同时规定儿童纺织产品燃烧性能要达到下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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