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工作方案(通用18篇)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通用18篇)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篇1
1制定考核方案的目的
1.1激励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1.2让营销团队有明确的营销优惠权限,指导商业谈判底线。
1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营销团队,即专门负责儿童乐园营销的运营部,包含1名经理和2名销售助理。
2考核方案细则
2.1内部营销团队的奖励为销售额的5% - 10%。
2.1.1当月销售额额超过5万元的,按销售额的10%奖励销售团队;销售额为5万元以下的,按按销售额的5%奖励销售团队。
2.1.2 其中经理可从奖励中提成20%,剩余奖励金额由经理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分配给助理。
2.1.3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由销售团队对外联络获取的“团购销售”或“会员卡销售”,不包含顾客自行到游乐园消费的“销售额”。当销售团队取得顾客明确的消费意向时,要提前做好备案报表,消费之后当天进行确认、核对、统计和备案。 测算方法:每人每周策划1个幼儿园的活动,单次会员价消费200人次,每次消费6000元,每月4次即2.4万元,外加其他销售基本可达到2.5万元。 说明:以后根据经营情况再调整奖励标准。
2.2外部营销人员(合作方)的返点为销售额的20% - 30%。
2.2.1合作方须自行准备活动方案并提供必要的人员负责组织整个活动,我方提供其它协助。如果一次销售额超过0.9万元(等同超过300个单次会员价消费)的,我方再提取销售额的5%给合作方作为购买活动礼品的费用(该条根据谈判结果调整)。
2.2.2这里的“销售额”是指合作方通过自己的渠道获取的“团购销售”或“会员卡销售”,不包含顾客自行到游乐园消费的“销售额”。当合作方取得顾客明确的消费意向时,要提前做好备案报表,消费之后当天和公司进行确认、核对、统计和备案。
2.2.3如合作方的销售是公司内部营销团队联系获取的,销售额计入内部营销团队的销售额中。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和杠杆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方法公平,结果公正,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易于操作,便于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将我校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因岗位工作致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介定: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分至94.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按照黔教机编(1993)119号文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以每个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折合为基本课时,按照基本课时评出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按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按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减0.2折合工作量。
(4)各组织的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减半折合工件量。
4.其他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衡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为达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课时按全学期满课时总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办法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5至9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加权重进行量化。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分。以每学期考核结果增减,最后得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平时考核:由学校拟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过程等,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4.综合考核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七、考核结果
1.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分配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相加,
即得到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提取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和突出贡献奖及其他自设项目津补贴后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所得分值乘以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岗位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本校提取超课时津贴及奖金后)
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 ×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岗位绩效考核总分
2.班主任津贴标准
学生人数
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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