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后服务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建立家长申请、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教务主任担任副组长,全体教职员工为成员,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教务主任
任课教师:全体任课教师
管理人员:带班领导 保安人员
家长代表:校级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制订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活动内容(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负责组织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小组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二、 具体职责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21]2号)和市教育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
2.负责制定课后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检查。
3.负责审核、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并协调各项工作,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督促,检查课后服务课业辅导和社团活动。
5.成立家长委员会了解课后服务情况及家长需求,听取家长建议和要求。
6.负责审核课后服务年度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二)课后服务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1.负责班级课后服务学生的人数清点及记录,对缺席学
生做好原因调查与登记。
2.负责组织好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课
上学习安全。
3.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在课后服务期间讲授新
课,组织学生进行课后作业书写或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内容和社团活动。
4.在课后服务期间,不得接打电话或随意离开班级,因
个人原因出现事故将由当天课后服务教师负责。
(三)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带班领导职责
1.负责组织好各个班级的课后服务工作,做好巡视、督
促,对课后服务质量进行监测。
2.保障楼层安全,保障学生在班级安全地进行课后服务
工作,对出入教室的课后服务教师及学生进行原因调查,并督促其安全回到教室。
3.每天必须在最后一名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离岗离校。
(四)课后服务管理人员门卫职责
1.在课后服务工作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填写离校记录本以后方可开门,并保管好请假条。
2.在课后服务工作期间,凡是出校门的学生必须出具班主任签的请假条,在监护人看护下方可离校。
3.任何家长和外来人员在课后服务期间不得进入校园。
4. 在课后服务期间,任何车辆禁止进人校园。
5. 门卫人员每天必须着装上岗,必须在最后一名学生
安全离校后方可离岗离校。
(五)家长代表职责
1.与学校紧密协作,协调班级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后服务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2. 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3. 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课后服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4. 通过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活动或组织听课等,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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