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资料晚交情况说明
我司承建的xxxxxxxx工程合同注明于20xx年6月1日为开工时间,但因本工程报建的相关手续未能及时完善。我司于20xx年6月12日正式收到开工通知开始局部进场施工,因多种重要因素造成无法施工,而根据我司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如存在的问题能全部解决,我司能保证能在合同条款的90天内完成所有工程。造成未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的原因如下:
6月份彻底结束疫情 1、按合同要求,20xx年6月1日为开工时间,由于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完善报建相关手续,我司于7月12日收到监理部的开工通知才能正式进场,故现场的.实际开工日期为20xx年7月12日。
2、因施工期间正是汛期,台风及雨水天气较多,导致围堤上无法正常工作,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同时接监理工程师通知,机械台班断续停工,台风期间暂停施工,延误较多工期。
3、因施工期间水泥抽检不合格导致已施工部分必须全部拆除。并要将原材料重新送检设计配合比。
由于以上问题造成工期严重延误,我司必须要等新的材料检测及砼配合比的合格报吿出来后才能继续组织施工,对本工程的施工进度造成重大的影响,并大大增加了我司的管理成本和施工成本。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我司恳请业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合同竣工工期由20xx年8月31日顺延至20xx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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