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项目建设审批流程
(一)办理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按要求完成上图入库。设施农业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使用一般耕地(即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应在年度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涉及使用林地的需提供林业部门的意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对于直接利用一般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进行粮食、蔬菜等符合一般耕地利用优先序的农作物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以及直接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进行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序的粮、棉、油、糖、菜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均按耕地管理,视为普通农业种植行为,纳入耕地种植用途管理,不需要用地审批,不需要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二)办理环评手续。对生态造成影响的设施农业项目在建设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有审批权的审批机关审批,或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
(三)项目建成后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应当向县
大棚怎么样建造的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申领《水域滩涂养殖证》。承包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签订承包合同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开展海水养殖生产的,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
(五)项目备案。按照属地备案原则,企业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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