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轮换发球法在乒乓球比赛中的应用
试析轮换发球法在乒乓球比赛中的应用
为提高乒乓球比赛的激烈程度,增强其比赛的对抗性和观赏性,防止乒乓球运动员在比赛中只守不攻、拖延比赛时间的现象发生,轮换发球法置此情况下应运而生。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对轮换发球法的定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典型特点进行了浅要分析,探讨了轮换发球法在比赛中的利与弊。针对当前乒乓球比赛的现实情况,提出了轮换发球法所适用的范围及其注意事项,并对其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
标签:乒乓球;轮换发球法;规则;比赛。
前言:
2008年8月15日下午,在北京大学体育馆进行的第29界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团体半决赛中,新加坡运动员冯天薇与韩国选手朴美英之间决定胜利归属的第五盘比赛忽然中断,随后第三名裁判走进场地,对正在对阵的运动员开始实行异
于正常比赛的发球和得分顺序。突然出现在场上的第三名裁判员让现场观众甚至于电视机前的一些体育工作者也如坠迷雾之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在正常的一场乒乓球比赛中,一般有两
名裁判员,即主裁和副裁。主裁负责示意队员得分,发球违例或擦边球的手势;副裁的工作是负责记录和翻记分牌。之所以第三名裁判的介入,是因为比赛实行了轮换发球法,其职责是专门负责计算击球的板数。这是距1961年底国际乒联通知其所属会员协会开始采用“轮换发球法”,时值47年后,在北京第29界奥运会乒乓球比赛中首次采用“轮换发球法”。为何间隔时间如此之长,此发球法才被首度使用,本文有必要对轮换发球法的定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典型特点进行浅要分析,探讨其在比赛中的利与弊,以期对轮换发球法有正确的认识。
1、轮换发球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轮换发球法”的规定,是在第26届世乒赛期间举行的国际乒联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关于轮换发球法的由来,应该追溯到1948年的英国温布利第15届世乒赛上,匈牙利运动员法卡斯和奥地利选手普里希两位女将挥拍对阵,然而期待一场精彩比赛的观众却惊奇地发现,两名选手三下五除二地以8:1、4:3、3:0的比分很快结束了战斗。这样算来,法卡斯3局的得分总数加起来才15分,两人的总得分数也不过19分,还不到一局的法定分数21分。出台这样的比赛规则是由当时乒乓球运动落后的发展状态所迫。
50年代以前的运动员,比赛使用的还是木板拍或贴有一层软胶皮的球拍,其特点为弹力小,
有一定的摩擦力,可以使球旋转。此种球拍致使击球的手法也十分单调,无非是削、搓、挡等,但这样的击球手法在比赛中失误较少,因此乒乓球赛成了“马拉松”式的比赛。奥地利对罗马尼亚的男子团体赛的冠军争夺战,连续打上3天之久(实耗31h)才决出胜负;波兰的欧立克与罗马尼亚的巴奈斯以“搓球”对“搓球”,为争夺一分球的胜利,竟然用了两个半小时,比分还是0:0,胜负还未定,观众则大多离去,裁判疲惫不堪。很显然,这种冗长、乏味的比赛引不起观众的兴趣,同时对乒乓球运动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国际乒联不得不引起警觉,于是推出了“突然死亡法”,自1937年第11届世乒赛起,规定(21分赛制)每局对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限时一到,分数领先的一方便获胜;如果到时双方比分相同,就再加赛5分钟,先得分者为胜方。这一规定虽然限制了比赛的时间,却也约束了运动员技能的发挥,同样影响到精彩纷呈比赛场面的出现。观众对法卡斯与普里希的比赛是不会满意的,于是国际乒联再次修改了规则,把一局的时间定为15分钟,超过时限实行一分一轮换发球,发球方必须在12板之内得分,否则即失去一分。每盘比赛中,如果有一局比赛在进行15分钟后实行了“轮换发球法”,那么在这一局以下各局中,只要进行了10分钟就实行“轮换发球法”。这便是沿用至今的“轮换发球法”。
2、轮换发球法的定义及其典型特点
2.1轮换发球法的定义
在乒乓球比赛中实行轮换发球法是乒乓球比赛的一种特殊比赛形式,究其目的是为了限制比赛时间,增强其比赛的对抗性和观赏性,防止乒乓球运动员在比赛中只守不攻、拖延比赛时间的现象发生,从而保持乒乓球运动项目的活力。而在现行的11分制乒乓球比赛下,“轮换发球法”是这样规定的,即当一局比赛的对阵时间超过10分钟时(双方得分均为至少9分的情况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双方运动员要求),将实行轮换发球法,即对阵双方轮流发1球,当接发球方合法还击达13板时便被判得分。该规则一旦实行,这场比赛的剩余局次将全部实行轮换发球法。
2.2轮换发球法的典型特点
2.2.1以13板的定量板数来限制比赛时间是轮换发球法的实质
虽然实行轮换发球后不再计时,但时间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没有对1分中板数的限制,轮换发球法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以13板的有限板数来限制比赛时间是轮换发球法的实质。实行轮换发球法后,1分球的得失只能是在1-13板间解决,接发球员的第十三板击出的球不论落在乒乓球混合双打规则
何处,此球都结束比赛状态:落在对方台面,发球员失1分;落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地方则发球员得1分。在比赛中,计数员计接发球员击球的板数,裁判员应在技术员喊出“13”后,根据球的落点来判断谁得分,当球落在发球员台面上时,裁判员应做“停”的手势,以示球已经结束比赛状态,然后宣判得分;如没能落到发球员一方台面上,则不必做“停”的手势,直接判接发球员失1分。
2.2.2“发球队员”的确定是实行轮换发球法的关键
实行轮换发球法时,要求发球员必须在包括发球一击的第13板合法还击之内赢球,这一限制对发球员极其不利。一旦实行轮换发球法,比赛双方都不愿意先发球。然而,比赛只要具备两个条件之中的任何一个就可以实行轮换发球法:其一,比赛双方达成协议。即比赛开始之前就实行轮换发球法,按比赛规则双方运动员须抽签选择发球次序从而决定谁先发球;其二,一局比赛尚未结束(未到10分钟)而双方队员待球成非比赛状态时,中断比赛达成协议要求实行轮换发球法,而此时的发球者应为上一回合的接发球队员;若一局10分钟时间到而比赛没有结束(双方都已获得9分时除外),按照乒乓球规则将进行轮换发球,裁判员当务之急是确定时间到时球处于何种状态,从而来判定先由谁来发球。
3.采用轮换发球法在乒乓球比赛中的利与弊
3.1比赛中有利的方面
3.1.1采用轮换发球法能使比赛更加紧张激烈和更具有吸引力
从比赛规则演变的历史来看,乒乓球比赛一开始是没有时间规定的,但随着 多次“马拉松”式比赛现象的出现,宁守勿攻的传统打法使乒乓球技术在当时已经表现出停滞不前了,观众观看乒乓球比赛的兴趣和热情也随之骤然下降。为防止乒乓球运动员在比赛中只守不攻、拖延比赛时间的现象发生,也为了更好地推动乒乓球运动项目的发展,国际乒联开始对乒乓球每场比赛进行时间限定(1937年后,规定每场单打不得超过1小时45分钟),随后对每局比赛进行时间限定(1961年底国际乒联通知其所属会员协会开始采用“轮换发球法”,每局的时间限定为15分钟),其整体趋势是逐渐缩短每局的限定时间。而现在实行的每局11分赛制中,规定比赛10分钟尚未结束时必须实行轮换发球法继续比赛,从而使比赛进行得更加紧张激烈和更具有吸引力。乒乓球比赛时间的严格控制,并没有影响比赛的连续性和精彩性,相反,更能促进乒乓球运动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战术水平,提高乒乓球运动的竞技水平。如果竞赛时间过长, 不仅使运动员在精神上和身体上过于劳累, 还会影响其技、战术
的正常发挥,而且裁判人员也会因为过于疲劳而降低工作效率。此外,观众长时间地注意和情绪上的兴奋, 也会出现精神上和体力上的倦怠, 使观赏兴趣下降。
3.1.2轮换发球法的采用促进了乒乓球运动技术的革命及其比赛规则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第11界世乒赛后,在乒乓球比赛中实行轮换发球法,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比赛的对抗性和竞争性,防止乒乓球运动员在比赛中只守不攻,最终推动乒乓球运动的发展。轮换发球法要求发球队员必须在13板的合法还击之内赢球,这一定量的板数限制率先打破了欧洲运动员“横拍削球”的传统打法,使稳健的削球打法不再是制胜的“法宝”。此外,国际乒联对比赛的规则进行了修改:球台由原来的146.4 cm加宽至152.5cm,球网17 cm降至15.25cm ,比赛软球改为硬球,这些改革都为攻球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于是,在欧洲开始出现了削、攻结合的打法,而且还出现了一些以攻为主的选手。1952年的第19界世锦赛上,手握海面拍、采用“直拍全攻型”打法的日本队,运动员虽只有三男两女,但却获得了7项冠军中的4项,一举打破了欧洲垄断的霸主地位。究其成功的原因有两个:其一,乒乓球拍的革命即海绵拍的发明,使得球拍的击球速度和旋转较胶皮拍发生了一个飞跃的变换,运动中的球碰到海绵拍不是像碰到木板或较薄的颗粒胶皮那样被立刻弹出,而是与球拍接触的时间更长,这样有利于最大
限度地发挥手臂肌肉在击球时的爆发力,从而加大了击球的速度和力量;其二,直握球拍正手长抽进攻技术和旋转强烈而速度快的反手发球,以及灵活的步法移动形成了他们积极进攻的打法,使欧洲当时宁守勿攻的打法难以抵挡。至此,世界乒坛的优势开始由欧洲的削球转到亚洲的攻球,进攻与防守成为当时世界乒乓球运动的主要矛盾,从某种角度来讲,轮换发球法的采用促进了乒乓球运动技术的革命及其比赛规则的不断完善这并非言过其实。
3.2比赛中的弊端
3.2.1比赛中应明确界定轮换发球法所适用的比赛性质和人
轮换发球法是在乒乓球技术比较单一,器械比较落后的状况下应运而生的。在当时以其有限的击球板数,每人一次的轮换发球方法推动了乒乓球技术及其器械的革命,顺应了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历史。但随着乒乓球技术的不断提高,即由原来比较单一的削球、搓球和推挡,渐渐发展到今天的正手近台抽球以及各种弧圈球技术,加之乒乓球拍的革命,即正胶和反胶的出现,使得乒乓球的速度和旋转有了很大的提高,球速的提高使比赛双方击球的板数减少,相应的比赛时间不用控制也大大减少了,很显然,对于高水平的比赛,比如奥运会、世锦赛、巡回赛等的大型比赛,轮换发球法视乎已经排不上用场了。但对一些地方性的比赛,比
如说各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社区的儿童和老年人比赛等,仍有广阔的应用空间。因为社会企事业单位举办乒乓球比赛目的,不是为了提高众多么高的竞技水平,而是为了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为了提高全民的参与性和娱乐性,因此,在比赛中不一定非要按照竞技规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可以降低其标准,在这类比赛中采用轮换发球法应该具有较高的实践意义和健身价值。
3.2.2比赛中采用轮换发球法应“以人为本”
在乒乓球比赛中,一旦实行轮换发球法,就要实行到该场比赛的结束为止,是不可逆转的,这也是乒乓球比赛规则中对轮换发球法的一项特殊规定。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规定,才暴露了轮换发球在比赛中的弊端。比赛中采用轮换发球法有两种不同的方法:一是比赛双方在比赛前或比赛中(未到10分钟时,中断比赛)达成协议实行轮换发球法;其二,若一局10分钟时间到而比赛没有结束(双方都已获得9分时除外),为了限制比赛时间,则实行轮换发球法。后者体现了缩短每局比赛时间的客观愿望,这个是无可厚非的。但前者充分体现了比赛双方运动员的主观愿望,如果双方采用轮换发球法后,发现此种发球方式严重地制约了自身技、战术的发挥,双方运动员应有权要求重新采用正常发球方式,从而使运动员选择发球方式更加人性化、合理化。
4.轮换发球法在今后乒乓球比赛中的发展趋势
乒乓球运动项目与其它体育运动一样,都遵循着攻守平衡的规律,只有攻守平衡的比赛才称得上精彩。然而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却是绝对的。现行11 分制的最大特点就是比赛的节奏太快,前3 板的球相对较多,而相持球相对较少,可以说比赛中的每一分球都是关键球,比赛过程中双方回合数愈来愈少,使得比赛缺乏精彩,有时甚至于观众没来得及看明白,一局球就已结束了,乒乓球运动的观赏性大大折扣,同时也阻碍了新技术和打法的应用。国际乒联曾作过统计:在比赛中,双方运动员一分球打到7-8板就会有掌声,如果打到十几板,观众的情绪就会非常高昂,掌声不断,掌声代表观众一定的兴趣和倾向。国际乒联对乒乓球运动项目的初衷是:使乒乓球运动更具观赏性,吸引更多的人来参加和关心乒乓球项目,以把乒乓球运动发展成为具有世界性影响的体育项目为最终目的的。针对目前情况,为了保持乒乓球比赛的观赏性,轮换发球法有可能是今后乒乓球比赛中发球的首选方式,其原因是轮换发球法不仅能制约比赛的时间,而且其对击球的拍数也有限定(即能够增加双方比赛的回合数),提高比赛的精彩度。如若今后要采用轮换发球法,还有可能对其进行适当的改变,比如改变比赛中击球的拍数,并且附带一条这样的规定,即若比赛双方都不是消极的防守,而是队员之间的对攻或一攻一防,击球的板数允许超过13板,因为这样做无疑提高了比赛的紧
张性、激烈性和观赏性。可以说,为保持乒乓球比赛的观赏性,轮换发球法有可能是今后比赛中发球的首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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