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III》的产生原因,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巴塞尔协议III》的产生原因,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Basel III” and its infl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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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或许尚未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然而随之而来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国际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恐慌。在金融危机造成经济衰退,失业急剧增加的同时,也暴露出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存在的很多不足。
而巴塞尔协议作为银行业监管的一个管理协议,对银行业的发展,改革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旧有巴塞尔协议不能为解决金融危机带给银行业问题的情况下,全球银行业监管者要求修改更新巴塞尔协议。
本文将简单介绍巴塞尔协议III产生原因,并就其主要内容以及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等方面来分析讨论目前该协议对银行业监管的实际作用与意义。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  主要内容  影响
ABSTRACT
In 2007 the U.S. sub prime mortgage crisis, may not have been cause for much concern, however, the ensuing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has caused tremendous panic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Economic downturn in the financial crisis, a sharp increase in unemployment, and also exposed many deficiencies that exist in the banking system.
The Basel banking supervision as a management agree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sector, its reforms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The old Basel can not solve the financ
ial crisis brought the case of banking problems, the global banking regulators seek to amend the updated Basel.
This article briefly describes the causes Basel III, and to the main content and the impact on the global banking sector to discuss the current aspects of the agreement on the actual role of banking supervision and significance.
Key words: Basel III  the main impact  content显示对应的拉丁字符的拼音 朗读显示对应的拉丁字符的拼音字典
《巴塞尔协议III》的产生原因,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一.《巴塞尔协议III》产生原因
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国际社会造成巨大的恐慌,这场全球性金融海啸,给世界带来巨大损失,各大经济体出现不同程度的经济衰退,失业人数急剧增加本次金融危机的产生和发展深化,充分暴露出此前的银行业监管体系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旧有的银行业监管规则中,对于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过低,使得银行体系难以抵御突如其来的全球性金融系统风险。因此早在2010年年初,美国银行监管业者就提出了回归于最为原始也是
最为有效的监管规则,即强调提高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以使银行体系有充分的自有资金应付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为避免全球信贷危机重演,全球银行业监管者于当地时间2010年912日在瑞士巴塞尔达成协议,即《巴塞尔协议III
二.《巴塞尔协议II》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对比
(1)“巴塞尔II”的不足
对风险的认识不足。在“巴塞尔II”的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中,对风险的度量仅限于单个贷款,没有考虑到贷款之间的关联性。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此虽有所述及,但由于该部分在对监管方式的选择、模型设定等方面的规定模糊而复杂,致使贷款之间的关联性不能得到很好度量。在巴塞尔协议的前两个版本中,国际风险一旦被确定,便作为一个常量进入到VAR模型中。而在实践中,模型中的国际风险因子通常很小,以致不能将其作为对真实风险的度量。在美国开展业务的欧洲大型银行在次贷危机中损失惨重,可见国际风险因子并不足以对银行面临的真实国际风险做出有效提示。
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不断试图绕开监管,而“巴塞尔II”对这些金融创新的风险估计显然不足,
例如信用违约互换(CDS)作为一种规避监管的创新金融工具,通过风险置换可以使监管者无法确定真实的风险水平,而银行则可通过掩盖风险谋取更多利润,“巴塞尔II”对这种情况无法做出很好的判定。
“顺周期性”问题凸显并广受诟病。按照“巴塞尔II”规定的计算方法,各国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在基于历史数据计算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指标时,往往会表现出“顺周期性”的特征,即当各经济指标向好时,金融业的坏账率往往也会降低,更多的资产被定义为优质资产。此时,在《巴塞尔协议II》的框架下,同样多的资本将可支持更大规模的资产,而在经济衰退时,同样多的资本可支持的资产会变得更少。这种“顺周期性”无疑会助长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反过来,波动的加深会对金融体系造成更大“伤害”。
对银行业的监管仍存在较多“盲区”。第一,“巴塞尔II”希望把在第一支柱中“不便表述”的一些监管要求放在第二支柱中,但后者定义中的含混不清使监管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毫无作用。例如,银行的某些柜台交易的价格及价格变化不易被交易对手外的其他人所知,某些历史数据的不完善和某些模型参数设定中的主观性过大等问题在“巴塞尔II”中都没有得到很好地阐释和解决。第二,一些定义阐述仍有待完善。例如,商誉在股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的定位
不够明确。这些定义阐述上的模糊之处使各国对协议解读存在偏差,导致各国在执行协议时的做法差异很大,这也使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本数据不一致。第三,在“巴塞尔II”的第二支柱中,监管者的思路和视角在监管执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监管者一般更多地审视过去,无法做到协议中所要求的“向前看”(Forward-looking)。同时,在“巴塞尔II”的第三支柱中,市场的无效性使高风险的金融机构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深层次问题在短时间内都无法得到很好解决,但监管层、金融机构与
(2)“巴塞尔III”的改进
提高银行资本质量。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提高资本质量将使银行经营更为稳健。因此,“巴塞尔III”在明确定义一级资本构成的同时修改了“巴塞尔II”中对“商誉”等含糊不清的定义和阐释,明确表示商誉、少数股东权益、递延所得税以及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均不能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巴塞尔III”还建议废除之前协议中提出的“三级资本”的概念,在简化资本充足率要求形式的同时,强化对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的监管。
扩大风险资产覆盖面。相比“巴塞尔II”,“巴塞尔III”对加权风险资产的要求有所提高。“巴塞尔III”鼓励高信用等级的场内交易,减少场外交易,以防范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连锁性信用危机。
“巴塞尔III”加大了对防范交易对手信贷风险的资本要求,提高了对柜台交易市场中的衍生品、回购及卖空等的约束。另外,次贷危机的去杠杆化过程给金融体系和整体经济都带来了沉重打击,因此,“巴塞尔III”引入了“杠杆率”概念,通过抑制过度杠杆化,防止去杠杆化过程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杠杆率的计算要从一级资本出发,除现金、现金等价物之外的所有表内和表外风险敞口都以100%的权重纳入核算范围。
试图解决“顺周期性”问题。为解决《巴塞尔协议II》中广受诟病的“顺周期性”问题,“巴塞尔III”设置了“逆周期”的资本缓冲要求,以应对经济不景气可能发生的坏账。“巴塞尔III”还进一步强调了“向前看”的原则,通过对未来状况的合理预期,制定现阶段的风险防范策略。此外,如果银行的资本缓冲不足,监管者将会限制其的股息、红利发放,与此同时,管理层与员工的福利发放也会受到限制。
稳健实现监管框架过渡。“巴塞尔III”安排了长达9年的过渡期,允许银行在2011~2019年间循序渐进地达到资本监管要求。 核心内容在于提高了全球银行业的最低资本监管标准:
1)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到4.5%金融危机爆发时间。新的一级资本规定在20131月至20151月间执行。总资本充
足率要求在2016年以前仍为8%
2)增设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资本防护缓冲资金,在20161月至2019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此后,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充足率分别提升至7.0%8.5%10.5%
3)提出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区间,由各国根据情况自行安排,未明确具体实施安排。
三.《巴塞尔协议III》的影响
就整体而言,巴塞尔协议III大幅提升了对于银行业的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水平,以有效防范在经济繁荣时期过度放贷而产生大量的隐性坏账风险,并帮助银行在经济下行周期抗击亏损,这一规则虽然未能达成最终一致,但却显示出银行监管业者更加重视加强银行体系在顺境下的资本缓冲储备,这无疑为未来进一步的金融监管规则修订指明了方向。
(一) 全球银行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席韦林克 全球银行业可能需要在未来筹集上千亿美元的新资金。
(二)欧洲银行业最受冲击
欧洲银行业由于其监管规则最松,在金融危机后没有进行大规模的资本补充,此次受到的影响最大。特别是对一些经济困难国家和中小银行。9月初盎格鲁-爱尔兰银行濒于破产的消息再度让欧洲银行业陷入恐慌。为满足更高的资本金要求,爱尔兰银行业要么进行市场融资,要么由国家财政增资,但目前来看均有难度。除爱尔兰和希腊外,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当前欧洲债务危机的阴云并未完全消散,股票市场尚未回暖。因此,欧洲银行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扩充资本金的难度可想而知。
摩根士丹利分析师 受冲击最大的应该是某些欧洲大型银行。德意志银行、爱尔兰联合银行、爱尔兰银行和奥地利第一储蓄银行都将陷入资本充足率不能满足新规定的麻烦。
瑞银证券 我们的分析表明欧洲可能受到的冲击仍然最大。在欧洲,如果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5%,则需要融资300亿美元,7%的话就需要融资570亿美元。
在欧洲,新协议的最大反对者不是深受债务危机困扰的南欧国家,而是欧洲第一经济强国德国。这是由于中小银行在满足新资本协议要求上难度较大,而德国中小银行比重又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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