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作协议书15篇
培训合作协议书15篇
培训合作协议书1
  甲方:__x
  乙方:__x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发挥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优势,作为乙方学员就业优先推荐合作机构;
  2、在甲方(__x)的培训频道为乙方提供以下五项免费服务:
  ① 发布公司基本简介;
  ② 发布培训课程信息;
  ③ 发布最新培训资讯;
  ④ 发布培训导师信息;
  ⑤ 发布成功案例。
  3、将乙方宣传资料摆放在甲方招聘会现场的培训资料索取处,供招聘企业及个人求职者免费索取。
企业培训协议
  二、乙方责任
  1、将甲方纳入乙方对外平面宣传体系(海报、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作为乙方的网上报名点之一(即在乙方宣传资料显著位置标明“更多课程:__x”);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则必须在乙方首页为甲方作logo图片链接;
  3、在合同期限内,为通过甲方宣传渠道而报名乙方培训课程的会员提供 折课程优惠;
  4、在乙方培训现场为甲方提供宣传场地。
  三、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拒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就此提出相应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月__日至__月__日
  2、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3、本协议到期如未续约,视为自动终止。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代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x 乙方(盖章):__x
  甲方代表(签字):__x 乙方代表(签字):__x
  __月__日 __月__日
培训合作协议书2
  为增进中法友谊和适应上海对外开放以及浦东开发的需要,上海市虹口区业余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法国文化协会(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联合举办上海法语培训中心。
  一、办学宗旨
  为上海培养掌握法语人才。通过培训,使学员在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经济贸易等方面,按不同的教学要求,分别达到听、说、读、写、译的水平,以体现:
  (一)促进上海与法国间的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的交流和发展。
  (二)开展双方的合作交流,培养法语人才。
  (三)为上海与法国的经济技术等交流提供服务。
  二、招生对象
  本中心面向社会招生。招收在职人员以及社会上愿意学习法语的人士;优先招收中法合资企业推荐的人员。
  三、考试和发证
  学员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本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及采用教材
  双方根据学员的法语水平具体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采用相应的教材。在开办初期,暂由乙方免费提供教材200套,由法国文化协会应用、经中国教育部门已经认可的教材,以后再根据情况进行修订。
  五、经费、设备及教学场地
  经费
  本中心的日常经费由学费收入中开支,不足部分由中心自行筹措。
  同时本中心也接受各国企业和友好人士的赞助。
  甲方免租金提供虹口区业余大学(上海吴淞路297号)教学楼第六层楼面作为本中心教学场地(500 平方米)及一个双方共同使用的多功能大厅(两处建筑面积共为887平方米)。
  乙方以捐赠形式负责中心的装修和提供中心内所需的设备、教学音像带、图书资料以及装潢和部分土建经费,即总投资为300万港币。
  具体项目如下:
  (一)甲方在1991年5月18日正式签约后一年内完成教学楼第六层建筑加层。(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在甲方完成上述工程后三个月内即1992年底提供中心的内部全部设备和完成全部室内装潢。
  (三)在保证中心教学使用的前提下,甲方自己需要时有时可以使用中心内的设施,由中心免费提供。
  (四)多功能大厅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五)乙方捐赠的所有教学设备及器材,由甲方按中国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免税等手续。(详见附件二)
  六、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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