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推广普通话的要求
西平中心小学推广普通话的要求
学校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基地。为了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使之更好地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适应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特根据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任务,从我校的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推广普通话的基本要求。
推广普通话文字内容一、在各科教学和学校一切集体活动中,教师、学生都必须使用普通话。要做到在校内一切场合都说普通话。
二、语文教师说普通话的水平起码要达到二级标准;其它各科教师要能用普通话教学。45岁以下的语文教师要熟练地掌握汉语拼音方案,能正确地拼读、拼写汉语拼音,并能判别学生的普通话语音错误,正确地进行示范、指导;其它各科教师要能熟悉汉语拼音方案,有一定的拼读、拼写能力。
三、学校各科教学中都应坚持使用普通话。语文学科更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加强对学生进行普通话的教学和训练,严格考核制度。应该参加测试的学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可缓发毕业证书。
四、学校结合日常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课外普通话的学习与训练工作。每学期组织1-2次全校性的竞赛、评比活动,以提高师生使用普通话的能力和自觉性。
五、学校建立、健全推广普通话的规章制度。把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的情况作为评课和衡量教师业务能力的标准之一,作为学生评优的条件之一,建立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制度。
六、为达到以上各项要求,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分管,领导要带头讲普通话并学习、掌握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把推普通话工作列入校(园)工作议事日程,每学期应有计划、有置、有检查、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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