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网上申报
操作手册
目录
1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申报操作 (3)
1.1出口退(免)税申报 (3)
1.1.1 认证发票反馈下载 (3)
1.1.2 进料加工核销反馈下载 (3)
1.1.3 退税业务申报 (4)
1.1.4 代办退税业务申报 (10)
2 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操作 (11)
2.1业务向导 (12)
2.2外部信息 (12)
2.2.1 报关单数据采集 (13)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2.2.2 代理证明采集 (20)
2.2.3 外部数据查询 (22)
2.3退税申报(免抵退) (23)
2.3.1 货物采集 (23)
2.3.2 劳务采集 (24)
2.3.3 数据申报 (25)
2.3.4 反馈处理 (37)
2.3.5 数据查询 (39)
2.4退税申报(免退税) (40)
2.4.1 货物采集 (40)
2.4.2 数据申报 (47)
2.4.3 生成退税申报数据 (50)
2.4.4 反馈处理 (58)
2.4.5 数据查询 (59)
2.4.6 其余表单简介 (59)
1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申报操作
支持使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用户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采集生成申报数据,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退税申报”功能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
1.1出口退(免)税申报
使用“出口退(免)税申报”功能完成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机版)用户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
1.1.1认证发票反馈下载
认证发票反馈下载,可以下载认证发票信息数据包并支持读入单机版申报系统中,可减少手工采集进货明细的工作量。
在“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字段中输入时间范围,点击“查询”按钮进行认证发票的反馈下载。
待反馈数据组装、加密后,通过点击“下载”按钮下载认证发票反馈数据。
1.1.2进料加工核销反馈下载
在“申报年”中输入时间范围,点击“查询”按钮进行进料加工核销反馈的反馈下载。
待反馈数据组装、加密后,通过点击“下载”按钮下载进料加工核销反馈数据。
1.1.3退税业务申报
平台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认证发票下载、进料加工核销反馈下载、免抵退及免退税数据自检、代办退税业务自检、单证类数据自检、周边业务数据自检等数据自检审核模块,以及免抵退及免退税业务、代办退税业务、单证类业务、周边业务、备案类业务、进料加工类业务、放弃类业务、收汇信息退税业务的正式申报模块。
为方便出口企业更加灵活的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平台升级完善了申报方式,提供了多种可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的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直接申报
出口企业选择直接申报,平台会将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直接传递至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会将申报数据自动推送至受理环节进行审核。审核如存在不可挑过疑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会自动将审核流程作废并提供疑点信息;如不存在不可挑过疑点申报数据会直接转入受理岗,待税局机关受理审核。
平台同时会将受理状态、疑点信息等内容实时的反馈给出口企业,提供查看状态、疑点下载等操作。
二、仅申报自检
出口企业选择仅申报自检,平台会将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疑点的方式反馈于纳税人,而不会将申报数据传递至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
出口企业可根据申报数据自检结果,人工确认是否将本次自检数据作为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传递至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1.1.3.1数据自检
在免退税数据自检模块中点击“上传”按钮,进行数据自检上传操作。
点击“选择文件”选择要上传的申报数据文件,选好后点击“开始上传”将申报数据上传自检。
通过“自检状态”及“排位”查看数据自检情况,点击操作下的“刷新”按钮更新自检状态,查看是否完成数据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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