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违章了怎么办
驾驶机动车违章了怎么办
机动车违章如果是被交警当场开了罚单,需要携带驾驶人身份证和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处罚单到当地的交警大队处理违章;如果是被电子眼拍到的违章行为,没有被当场贴罚单,事后才查询到违章记录的,可以在异地处理违章。关于驾驶机动车违章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解答。
一、驾驶机动车违章了怎么办
1、准备材料,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只拿行驶证就可以;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出发决定书和行驶证;查询车辆的违章记录
2、去车管所,准备好材料后,去车管所查一下是不是真的违章了,看看照片,然后填写确认书;
3、交,拿着确认书去车管所制定的银行去交,去指定银行的任意一家分行都可以。一般在自动取款机就可以办理;
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
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
违章方法如下:对当事人处以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当事人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
2、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
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
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之日起二日内,将缴付代收机构。
4、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
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
5、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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