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环卫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驾驶员姓名)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的保管、保养及有效运用,规范驾驶员的日常行为管理,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起驾驶员的积极性,提高责任心及安全度,现对驾驶员做出如下制度并双方签定协议:
一、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掌握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安全驾驶。
2、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并做车辆保养登记表。实行按公里数强制保养,不允许车辆带病出勤。
3、出车作业时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禁停路段和影响安全作业的路段。
4、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油卡严格限车号使用,转借挪用者,一经发现,扣除驾驶员当月工资,要求
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加油后索取发票,并做好加油记录,不得随意使用现金加油,如特殊情况需要,须提前报备领导审批后方可。
5、超速、压线、闯红灯、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的所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缴纳,因工作原因闯禁区除外。
6、各项目部每月定期自行查询该项目所有车辆违章情况,项目经理分清违章责任,并要求15天内处理,如因某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处理完的需按期报备项目车辆负责人。
7、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行驶,不得为早下班开快车降低作业质量,不得越区域作业。
8、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行驶,不得为早下班开快车降低作业质量,不得越区域作业。
9、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行驶,不得为早下班开快车降低作业质量,不得越区域作业。
10、驾驶员作业后必须按将车辆锁好并按照停车场规定规范停放车辆后将钥匙交给接班司机或是项目车辆管理负责人处。
11、驾驶员作业驾驶所安排车辆,严禁私自与人换车或将车交给别人驾驶,否则出现一切事故与公司无关,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公司将对相关驾驶员作开除处理。
查询车辆的违章记录1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违法驾驶产生的一切事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发生车辆损坏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3、车辆发生事故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项目车辆管理人员,并配合管理人员批示妥善报保险处理,绝不能逃离现场。
14、驾驶员严禁利用公司车辆从事赢利性活动,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15、驾驶员应注意车容车况,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且扫地车的空气格需一周进行清理(其中扫洒车、压缩车需每天对作业部位进行冲洗,因灰尘过多,易堵塞喷水口),保持车辆的清洁。保持车辆各项仪表正常工作,车厢内操持整洁,车身外观清洁光亮,无刮痕。
16、作业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在检修前报备,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外出修理,应由驾驶员申请、车辆主管及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外出维修,在外维修必须选择公司定点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在开展维修之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报备相应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维修,司机须先报价及需修检项目于项目车队主管及项目经理批准后才可继续维修,遇到重大维修故障或金额较高的需由公司后勤采购部车辆巡检员到场确认,上报主管核准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维修,维修结束后应要求开领正式发票和所维修项目与之更换的零部件价格等清单,维修所更换之零部件需逐一带回项目仓库以备核查。故意隐瞒或夸大故障的,公司查明后所有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本人全部承担还并按公司制度每次给于处罚,驾驶员或车辆管理人员须
在场监督维修情况,维修开始进行前,维修正在进行时,维修换下来的旧零件,和新零件换上以后都需要拍照;并做好车辆维修台帐记录。
17、驾驶员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注明车辆使用人、工作路线、里程、维修保养等情况,备注栏需注明在驾驶过程中车辆是否正常,或者存在什么问题等。
二、惩罚制度
1、驾驶员驾驶作业车辆时无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公司原因除外),驾驶员100元/次。
2、驾驶员没有按照要求填写《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50元/次。
3、车容车况脏、乱、差的,经抽查发现后,第一次予以警告;若再发现,驾驶员50元/次;若在多次警告后,仍不整改,车辆相关责任人各100元/次。
4、没有按照2个月/次或正常行驶公里数对车辆进行保养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若再次发现,车辆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5、如发现驾驶员或车辆管理人员偷油或虚开油票时,扣发工资及给予辞退,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没有定期对车辆进行养护,出车前没有检查车辆水箱、机油、轮胎、刹车、灯光等行车要求是否正常,没有定期更换机油及黄油;没有检查方向盘是否有缝隙的,100元/次。
7、当车辆维修时驾驶员需现场监未按规定报备经流程审批维修,并同时做好图文并存档,旧件回收至项目仓库待公司后勤部人员备查处理,如未按此要求做,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违反相关责任人200元以上/次,如发现维修数据有虚报情况,当事人除按上述处理及开除外,并向公司赔偿所有损失经济损失。
8、驾驶员酒后驾驶30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章、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9、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者20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章或交通事故全由指定驾驶员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或未按正常保养而造成作业车辆损坏,按照维修费的30%来进行处罚。
11、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留现场,并及时报保险公司,如涉及双方事故还需及时报交警处理,有人员受伤及时拨打120并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助处理,不允许私自解决,否则将从重处罚,对发生事故逃离现场的,驾驶员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连带的经济损失;项目车管人员视情况连带处罚。
12、车辆行驶证及其他相关证件丢失的,证件保管负责人100元/次。
13、驾驶员每次发生交通事故如认定为全责情况下,每次给予处罚金100元/次,
若如在季度内出现2次以上的交通事故(无责除外)或超出3次以上违章行为(闯红灯、压线、超速),500元/次,违章与交通事故在同期内都达到相应的次数,800元以上或辞退,同时还需按车辆保险未理赔金额及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驾驶员须定期每月清查违章情况,并要求在15天内处理完,当月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处理完或是因工作需要无法避免发生的闯禁区违章时需要公司处理的须每月10 日前报备项目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处理,如未有按时处理违章且无报备的,一经查出项目经理和车队负责人各300-500元、司机处以200元/次(超速、压线、闯红灯、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的所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缴纳,因工作原因闯禁区除外)。
14、驾驶员损坏车载 GPS(或车载设备)的,承担GPS维修费用及按100元/次(正常损坏与否由 GPS 厂家或安装方进行鉴定),情节严重的扣罚工资及开除处理。
15、驾驶员离开车辆现场,未及时锁好按规范停放的,经发现,每次100-300元。
三、驾驶员奖励制度(由项目经理及车辆管理员提交申请)。
1、驾驶员一个季度内驾驶车辆无个人违章行为,无交通事故,无耗油异常现象,且无人为因素造成的
车辆维修(常规保养除外)的情况下,驾驶员有机会获得每次300-500元的奖励。
2、对车辆维修保养提出具体方案,并经采纳确具成效的奖励200元/次;
3、举发、设法防止违规危害公司利益的,令公司免受损失者,奖励300元/次;
4、每月根据各项目的耗油相关数据:油卡加油明细表、作业时间量、及相关数据证明,可对月油量节省部分金额的30%奖励给相应驾驶员。
四、事故责任与赔偿
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致使车辆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如实报告项目车辆管理人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公司制度规定的每次出险处罚金以外,还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按公安机关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驾驶员(包括驾机动车辆与电动车辆者)承担经济损失的比例如下:(如司机违规操作使用
环卫车辆而发生的事故费用若在免赔之内的金额,驾驶员同按以下比例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差额部分的15%;
2)负同等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差额部分的30%;
3)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差额部分的50%;
4)负全部责任,承担经济损失差额部分的70%;
(2)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报经交警部门处理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3)驾驶员因违章导致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或在交通事故中不能报销的部分,一切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5、车辆因停放不当、或驾驶员离开车辆现场未及时锁好车辆,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违者 100 元/次,若致使车辆被盗,驾驶员除外,另按以下比例赔偿:
(1)任务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30%;
(2)经批准私人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60%;
(3)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赔偿实际损失的100%。(实际损失是指原车价每年以10%折旧后,与保险公司理赔之差额)
6、驾驶员经批准用车,因驾驶不当或明知车辆有故障而强行驾驶,致使车辆损坏的,按修理费用的 50
%赔偿;未经批准擅自出车或擅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由他人(含本公司员工)驾驶,致使车辆损坏的,按修理费用的 100%赔偿。
此车辆使用制度责任协议一式两份,驾驶员与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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