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05.10.17
∙【文 号】商改字[2005]55号
∙【施行日期】2005.10.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商业
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
(商改字[2005]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05年4月,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根据文件要求,商务部将于年内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评审工作。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申报仅限于已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称号的社区,由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组织推荐,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商务部,每省限推荐2个社区,含计划单列市的省限推荐3个社区,计划单列市不再单独报送。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
2、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或典型材料介绍(可附取得成效的图片、表格等)。
3、“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1)。
4、示范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2)。
5、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0份)(附件3)。
6、推荐单位的评价材料。
7、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三)申报材料请于2005年11月10日前报送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二、评审
(一)初审
初审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负责,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报送的,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补报的,作不合格处理。
(二)评审
评审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社区进行。评审原则上针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采用现场及时评分的方式。专家组按照“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附件4)逐一打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评选出50个全国示范社区。
(三)抽查回访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将视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抽查回访。如调查情况与上报资料有较大差异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取消示范资格。如取消示范资格,则从备选社区中再次进行审查补充。
评审工作将于2005年12月上旬完成,对列入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的社区,商务部将给予宣传和表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已上报材料的省(市),请及时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附件:1. 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
2. 全国示范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
3.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0份)
4.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
联系人:高玲 尹虹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商务部商业改革发
展司现代流通发展处 100747
二OO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
社区名称 | |||||
推荐单位 | 联系人 | ||||
申请 示范 理由 | □本地区具有示范作用 □有明确的社区商业规划 □出台了促进社区商业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政策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 ||||
主要 示范 方向 | □社区商业规划科学合理 □社区建设标准可操作性强 □网点齐备,业态结构合理 □网络化、便利化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 □健全的社区商业管理与促进机制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 ||||
拟达 示范 效果 | |||||
地市级 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 |||||
省级商务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
商务部评审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附件2
示范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
业 态 | 个数 | 总面积 | 员工 人数 | 盈利 状况 | 卫生 状况 | 功能 | 便利性 |
社区商业中心 | |||||||
餐饮店 | |||||||
超 市 | |||||||
便利店 | |||||||
菜市场 | |||||||
旅馆 | |||||||
维修店 | |||||||
洗染店 | |||||||
浴池 | |||||||
美容美发店 | |||||||
回收站 | |||||||
家庭服务 | |||||||
书店音像店 | |||||||
照相馆 | |||||||
附件3
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表
被调查的社区名称:
居民姓名:
:
调查时间:
调查项目 | 很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很不满意 | |
社 区 总 体 状 况 | 社区环境 | 商务部鼓励家庭 | ||||
网点规划 | ||||||
商品质量 | ||||||
服务水平 | ||||||
价格公道 | ||||||
便利性 | ||||||
规范性 | ||||||
网 点 服 务 能 力 | 社区商业中心 | |||||
餐 饮 | ||||||
超 市 | ||||||
便利店 | ||||||
肉菜店(菜市场) | ||||||
维修店 | ||||||
洗衣店 | ||||||
美容美发店 | ||||||
再生资源回收 | ||||||
家庭服务 | ||||||
书店、音像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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