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11.01.26
【文 号】商贸发[2011]22号
【施行日期】2011.01.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
  (商贸发[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06年商务部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以来,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下,振兴老字号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保护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为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以及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改发[2008]104号),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一)充分认识保护与促进中华老字号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华老字号承载着独特技艺、精深服务理念和商业文化精髓,是我国弥足珍贵的自主品牌。在满足消费需求、丰富人民生活、展现民族文化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做好新时期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推进新时期商业诚信体系建设。老字号历久不衰,关键在于其始终秉持诚信为本、公道守规、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的商业道德,以及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继承和发扬老字号优秀商业文化,对于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构建诚信、规范的市场秩序,促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是有利于扩大国内消费。中华老字号分布于众多行业,其产品、服务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特别是在民族传统节日,老字号产品更是备受青睐。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对于繁荣商品市场、满足居民需求、扩大国内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鼓励家庭  三是有利于引领商贸行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中华老字号历经市场考验而生生不息,根本在于其应时而变,顺应市场变化的精深管理艺术和竞争实力。大力弘扬中华老字号优秀管理经验,使其在广大商贸企业中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有利于带动提升全行业经营管理水平。
  四是有利于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品牌。中华老字号是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民族品牌,在国内外具有广泛的消费体和卓著的品牌影响。保护与促进中华老字号发展,是实施国家品牌战略、促进优秀自主品牌做大做强的重要举措。
  保护与促进中华者字号发展,既是商务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商务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将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二)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政策扶持与企业自身发展相结合,行业促进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建立健全保护与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老字号发展的良好氛围。培育一批社会影响广、发展潜力大的知名老字号,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著名自主品牌;改造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的老字号,不断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恢复发展一批具有优秀文化传统但目前经营困难的老字号,使之重获新生、逐步振兴。通过保护与促进,使中华老字号企业不断适应和满足广大居民对老字号产品和服务需求,充分发挥老字号对行业发展的榜样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促进老字号在创新发展中创造更多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
  二、加大力度,保护老字号特
  (一)明确保护与促进的对象。2006年,商务部认定公布了第一批中华老字号。2010年,
保护和促进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专家)委员会按照《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初审推荐、专家审核确定、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中华老字号名录(详见附件l)。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中华老字号为重点对象,结合地方老字号发展实际,通过支持引导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相关保护与促进工作。
  (二)加强中华老字号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商标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中华老字号在国内外进行保护性商标注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中华老字号商标权益的行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在境内被侵犯知识产权或者遭遇不正当竞争时,要指导其向有关部门或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2312)举报或投诉,同时,商务部将利用知识产权援助机制项目,为中华老字号企业维权活动提供支持。各地要积极支持中华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增强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老字号的文化遗产保护。要认真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文物普查工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将老字号传统建筑、老字号集中的商业街区纳入文物保护体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做好老字号传统技艺、历史建筑、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鼓励老字号传人开展传习活动。
  (四)加强老字号网点保护。在城市规划、建设、改造中充分考虑对老字号原址原貌的保护,涉及中华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要按照有关要求,在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安置,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在老字号门店较集中的地区,要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进行重点保护。鼓励老字号企业集聚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和修缮老字号特商业街,弘扬优秀商业文化,为老字号企业保护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推动企业创新,做大做强
  (一)推进机制创新。积极支持老字号企业进行资产重组,鼓励与规范各类资本参与老字号企业改组改制,特别是对困难较大的老字号企业实施战略重组,组建和发展老字号企业集团,提高老字号企业市场竞争力。在经营主体、主营业务保持延续的条件下,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发挥老字号企业品牌和技术优势,盘活老字号资产。
  (二)弘扬独特技艺。对文化特鲜明、具有广泛众基础的老字号传统产品、技艺、品牌和产品配方,要加大支持力度,使之传续光大。鼓励老字号企业按照市场需要,在传承传统产品、技艺特的基础上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生产工业和设备,
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实现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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