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郑州黑恶势力判刑案例
刚开始只是三五成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村里赖个饭钱,见没人敢反抗就开始大肆,最后竟发展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到处寻衅滋事,收保护费,逼得郑州东韩寨的一些商户不得不关门停业。
该团伙的孙让宇等13人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依法判刑,其中“黑老大”孙让宇获刑7年零6个月。
由赖饭钱发展到商户
这个犯罪团伙的老大,是来自吉林省大安市的孙让宇,孙让宇的三个东北老乡周铁博、刘杰(未成年,化名)、孙健是团伙中的骨干,其他都是社会闲散人员,团伙成员年龄最大的29岁。
经检察机关查明,这个犯罪团伙2007年形成,刚开始只是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村一带“小打小闹”:三五成吃饭耍赖不给钱或少给钱,后来见没人敢反抗,就开始借口,名气也越来越大。
在郑州市东韩寨村等城中村及其周边一带,许多商户因无法忍受孙让宇团伙的欺压,有的搬离金水区东韩寨村,有的放弃生意返回老家。
掂着刀替人摆平事端牟利
中国10大黑社会老大时间长了,这个犯罪团伙开始出场替人摆平事端牟利。该组织由孙让宇统一指挥,成员分工协作,孙让宇专门接活儿,接活儿后通知周铁博、刘杰、孙健,然后这几人再通知李凯旋、宋雷(未成年,化名)、陶佑柯等人替人出场摆平事端。
如果没事,会有人专门负责“挑事”,之后则有成员充当打手进行威胁,有成员负责假装协调,有成员负责要钱。组织内部有纪律要求:组织成员必须服从“大哥”的领导,听从“大哥”的指挥,随叫随到;出去办事要有胆量,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组织成员在外受欺负,由组织出面解决。
该团伙的刀、钢管、棍棒等作案工具集中存放,作案前统一分发。为笼络手下,对组织集体行动获取的经济利益,孙让宇按照组织成员在行动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分发数额不等的报酬。
两年实施犯罪39起
2008年11月14日23时许,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接众举报称:有一伙东北人,经常在东韩寨村强拿硬要、商户、寻衅滋事、殴打他人。
民警经查实,于当年11月15日在东韩寨村将孙健、孙让宇、陶佑柯、张中、周铁博、宋伟(未成年,化名)、宋雷抓获;随后,马骥、李凯旋、高朝飞、李洋等人也相继归案。
经检察机关查明,该团伙两年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达39起,其中寻衅滋事34起,4起。
昨日,郑州市金水法院作出判决:孙让宇等13人分别被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至7年零6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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