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新《食品安全法》到底严在哪
核心提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对特殊食品进行的特殊规定,也是对千千万万如王君这样的消费者呼吁的回应,信任随着新法逐步实施,有关产品的质量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段时间以来,新法的修订被人民形象地称为“治乱用重典”。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到底“严”在哪里?有着哪些具体的新举措、新规定?将在维护公众食品安全方面发挥怎样的作用?《经济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头实施。
新法以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为目标,较修订前有4方面明显的变化,一是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惩处制度,同时加重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
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强化经营主体义务,发生纠纷更易到“正主儿” 网购哪里好
家住上海的巧鹰平常家务繁忙,为了节省时间,她总爱网购水果蔬菜。对她来说,网购这类商品,最麻烦的事情是送来的产品不新颖,要退货特殊困难。供货商和网购平台相互推诿扯皮,不仅耽搁时间影响心情,问题也往往很难得到令人满足的解决。她能选择的解决方法,只能是不断更换网购平台。一来二去都摸索出了阅历,“大网站得到融资后,就变得财大气粗、服务质量下降。反而是小网站怕买家给差评,经营得战战兢兢,服务比较好”。谈到这个话题,巧鹰觉得有些无奈。
巧鹰遇到的其实不是个小问题。随着互联网的飞速进展,我国网络食品交易量正变得越来越大。但伴随着网购的便利快捷而来的,还有网购交易纠纷不断产生。针对这些问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多方面主体义务。其中,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特地作出规定,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强化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供应者对商家的审查义务,规定了在网络购买食品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假如网络食品交易
第三方平台供应者不能供应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信息和有效的,则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供应者赔偿。简洁来说,就是“网络交易出问题,第三方平台先负责”。这一规定明确了网购平台的主体义务,对巧鹰来说,今后再遇到网购纠纷时,就能有更有力的法律武器可以运用。
除了网络交易,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其他义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新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新法还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追溯义务,完善了追溯制度。如新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此外,新法同时强调了食品生产者的自查义务。
责权明晰全程监管,严格责任追究、严惩犯罪行为
对于新法带来的变化,中国人民高校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赐予高度评价。他认为,新法的显著特点在于“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大大增加了法律规范的统一性与操作性”。
这种统一性,突出表现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的监管由原来的质监、工商、食药分段监管变成由食药监管部门统一监管。这样就理清了各部门的职能范围,削减了监管盲区和交叉管理时责任混淆或相互推诿的可能性,避开部门之间来回踢皮球。同时,责任更加明确,加重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十几个人管不住一杯奶”的现象有望终结。
除此之外,新法还将农产品销售、食品存贮运输、餐饮服务全过程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纳入监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全程把握,建立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制度。北京市消协近日针对新食品安全法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被问到最关怀哪些内容时,被调查的消费者中,有29.49%的人选择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
在操作性方面,新法的修订凸显了“重典治乱”的思路,对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理更加细化,惩处力度也大大加强。比如,新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对多次重复违法不改正的问题作出规定,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警告等行政惩处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被赐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惩处。再比如,依据新法第一百二十二、一百二十三、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行政的额度大幅度提升。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生产经养分分成分不符合国家
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最高罚金提升至惩处货值金额的30倍。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情节严峻的可直接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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