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防 法 规 概 述
一、国防法规的含义
刘玉玲男友(一)基本含义
国防法规是指国家为了加强防务,尤其是加强武装力量建设,用法律形式确定并以国家强制手段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国防法规作为国防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其主要任务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在国防领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把国防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总目标的实现。
(二)国防法规在国家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对各部门法的划分也有所不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各部门法大体上可作以下划分: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经济法;5、劳动法;6、环境法;7、刑法;8、诉讼程序法;9、军事法(国防法律法规)。在这里,军事法的概念外延要大一点,其主要内容或者讲根本内容是国防法规。通过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国防法规是我国
法律体系和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健全的国防法规是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国防现代化目标的客观要求,对于调节和发展国防机制,充分发展国防威力和活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一个国家的国防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1958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批准《国防教育法》时明确宣布:“这是满足国家基本安全的紧急措施。”
2001年8月31日,我国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委员长说:这是一个有深远意义的决定。
(三)我国现行国防法规的等级
根据宪法规定、立法权力及立法原则,我国现行的国防法规可分为五个等级: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如《国防法》、《兵役法》等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颁布的,处于国家基本法的地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军官军衔条例》等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属于基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
2、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如《军人优恤优抚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是由国务院制定颁布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等是由中央军委制定颁布的,《征兵工作条例》、《警官制定的具体办法》等则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颁布的。
3、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央军委各总部制定颁布的法规。如《应征公民体格条件》、《交通战备科研管理暂行规定》等。
4、各军兵种和大军区制定颁布的法规细则。如陆军颁布的《战斗条令》,海军颁布的《舰艇条令》,空军颁布的《飞行条令》等。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政府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如《关于加强人武部建设意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国防教育条例》等。
二、国外国防法规及国防教育简介
由于时间关系,我只选择了比较有代表性及我国周边的几个国家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美国
《美国法典》设有军事法卷,1973年3月,尼克松总统宣布停止征兵,实行全志愿兵役制。全志愿兵役制,是现代意义上的募兵制,所有军官和士兵都必须是志愿入伍为国家服兵役。全志愿兵役制度既强调爱国主义,为国家和西方价值观效力,同时也通过较高的工资津贴、优厚的待遇、职业发展和高校深造机会来吸引社会上的优秀人才献身国防事业。1981年4月,美国国会通过决议,恢复兵役登记制度,为国家发生紧急情况下实行征兵奠定了基础。90年代海湾战争后,美军又特别强调加强兵员的科技素质,据前不久的资料,在尘缘陈思成140多万美国的现役军人中,有博士3860多名,硕士115400多名,学士近170000名,三项289260多名,约占美军总人数的21%。而在美军现役军官中,98%的现役军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占30.7%,博士占7.9%。
1958年,美国通过并开始实施《国防教育法》,该法规定,美国军方派现役军官长期驻在中学(一校一名),专门负责实施国防教育计划,这名军官就是国防教育课教师,他所需的设备(除房子外)全部由国防部提供,他的工资、福利等由国防部发给,他的工作由学校和军方共同管理。美国国防教育的重点在于:爱国家、懂服从、讲团体、肯奉献。我国的一个军事代表团到美国考察,在居里中学参观时,它的驻校军官是一位海军陆战队军官,他对代表团说:“在美国,很多人只讲自由,不讲服从,我的任务就是要告诉学生——
一个不讲服从的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服从上司、服从团体、服从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一个人不知服从,怎么会奉献呢?”大家从电影、电视和图片上经常会看到,美国的街道上,到处可见大小不等的美国国旗在随风飘扬,她实际上是在告诉人们:国家无处不在,人人都应爱国。
(二)法国
法国作为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亦十分重视国防教育。早在戴高乐时代,法国人通过对历史的反思,就为振奋民族精神和强化国防意识做出过艰苦的努力,并取得过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天,法国国防教育的最大特点是:实行政府领导下的全民国防教育。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提高国防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确实提高军人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1986年,法国政府与越南政府经过多次谈判,花高价购买50年代在侵略战争中遗留的阵亡法国官兵尸骨。当第一批灵柩运回法国时,以当时的总理希拉克为首的法国政府高级官员亲往机场迎接,国旗半降,衷曲萧萧,其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对死者的哀悼,向国民进行国防教育。
2、建造必要的纪念物,宣传国防教育。漫步法国西海岸,人们可以看到一尊男子塑像,它高耸入云、昂首挺胸、遥指大海对面,令人难以忘怀。其实,这尊塑像和其他纪念物一样,是法国政府用以教育国民的一种形式,它警示人们始终不要放松对邻国的警惕。
3北川、基于对国家安全的全新认识,法国政府主张从军事、民防、精神、科技、经济、外交等领域对国民进行综合性国家意识教育。
4、普遍重视学校国防教育。法国政府在青少年中成立了各种准军事组织,并通过军训,强化青少年的国防意识。政府每年有组织地安排公民参观军事基地和观摩军事表演,在扩大影响的同时,激发人民支持国防建设的热忱。
5、让人民参与重大防务决策,在实践中强化公民的国防意识。法国有这样一种传统,每每遇到国家安全、军事战略调整和军备问题,法国政府就采取民意测验的方法,直接听取人民的意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有人提出,法国在激烈的国际军备竞赛中要占据一席之地,应该像美国一样,迅速发展自己的核武器;有人认为,核武器是一种尖端技术,法国根本没有力量生产;而一些人则对核武器有着强烈的恐惧感,担心生产核武器会给法国带来灾难。法国政府就此以“国家是继续依靠北约的核武器,还是发展自己的独立的
核力量”为题,进行广泛的民意测验,结果有80%的公民主张发展自己独立的核力量。60年代,法国政府要求在北约组织中取得与美、英同等的地位,遭到以美国为首的几个北约国家的拒绝,法国人民非常愤怒,于是组织起来,举行示威游行,同政府一起,抗议美国在法国部署、储备核弹,结果迫使美国撤出了部署在法国的全部核弹。法国前总统密特朗曾说过:国家的安全从前是以击退敌手的军事进攻能力来衡量,而今天国家的真正防线并不仅仅在军事上。
(三)日本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被盟军解除武装,原有的兵役法令也随之被废除。1947年,日本颁布“和平宪法”,宣称“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等等。日本二战后的军事力量只能冠以“自卫队”的名称,而未正式称作军队。因此,日本至今尚没有一部正式的战后兵役法。但尽管如此,日本于1954年制定的《自卫队法》中,已对兵役制度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战后日本实行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两种。这种兵役制有三个
ppt版式主要特点:一是适龄青年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由应募,任何人不得强迫其应募。二是所有军人都称为“自卫队员”,其身份为特别职国家公务员,其待遇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适当增加。三是兵实行任期制,军士和军官实行退休制,军士以上职业军人占自卫队总数的60%以上。日本现有自卫队兵力约27万人,准军事部队1万多人。
论语全文及译文日本的国防教育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始终用危机感来刺激国民对国家安全的关心,以增强国民的忧患意识。从这种危机意识出发,日本政府为了建立安全基础,不仅积极采取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而且不断提高国民保卫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意识,此外,日本领导人还力图使国民相信,加强军费开支,加快扩大军事实力,对于国家的安全必不可少。近年来,日本的军费开支突破国民生产总值1%的限额,这实际上是在做了大量宣传、造了大量舆论之后才采取的具体行动。当然,我们应该看到,近几年来,随着日本军国主义的抬头,日本的国防教育从形式到内容都增添了许多危险的因素。现在,“自卫队”已成为日本社会上最热门的职业之一,申请到“自卫队”各种岗位上供职的人数远远超出了需要的数量。上世纪70年代,进防卫大学的竞争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专业方面是在17:1;在社会学和人文科学方面则达到了60:1,而进入80年代后,竞争更为激烈,军方的社会地位空前提高。
(四)印度
古印度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印度的军事法也在很早之前就产生了。印度当前的兵役制度源于英印殖民军队的兵役制度,它实行募兵制,是一支职业化军队。1947印度获得独立,为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印度重新颁布了《陆军法令》,50多年来,印度的兵役制度内容基本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以陆军作战人员为例,入伍前,必须详尽回答国家所提出的14个问题。
印度国防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建立庞大的国民学兵团组织,加强青少年的国防教育。时至今日,国民学兵团已遍及全国一万多所大中院校,拥有队员112万人。国民学兵团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领导能力、良好品德、同志友谊、体育技能和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建立一支有组织、有纪律、能在国家危急时刻为国效力的生力军;对学员进行训练,为担负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并使他们能得到武装部队的委任。
印度的国防教育还通过建设地方军、民防志愿队和家乡自卫队来实施。印度的民防志愿队是印度预备役部队的组成部分,它设在全国被认为最容易受敌人攻击的349座城镇中,编制员额高达50万人。印度的国防教育由于有专门组织负责,实施是比较成功的,尤其是这
些预备役部队的正常训练和定期演习,有助于加强驻地居民的战备观念。
三、我国国防法规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前景展望
(一)我国古代十分重视安危意识的确立,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国防法规体系碳纤维加固
《左传》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司马法》讲:“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兵者,百岁不一用,然不可一日不忘也”。《周易》指出:“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意思是:国家发生危机是由于统治者安于统治地位;国家灭亡是统治者只求保持现状;国家发生祸乱是统治者长期沉醉于太平局面。所以,在国家的时候,不能忘记可能发生危机;国家存在的时候,不能忘记有可能灭亡;国家太平的时候,不能忘记可能发生祸乱。这样就可以使自身平安,使国家保全。《孙子兵法》将“不战而屈人之兵”作为上上策,谈到“用兵之道,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改,恃吾有所不可攻也”,意思是说,用兵的法则,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敌人不会来上,而要靠自己有充分的准备;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敌人不会进攻上,而要靠自己有条件不被敌人攻破。宋代兵书《百战奇法》记载:“凡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圣人之深戒也。天下无事,不可废武,
虑有弗庭,无以捍御”,这段话深刻阐明了国家处于太平时期,不要忘记战争的危险;国家处于盛治时期,不要忘记发生战争战乱的可能;天下虽然太平无事,但不可放弃武备,要时刻想到还有敌对国家和势力的存在,废弃武备将无法抗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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