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川集团公司分...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归并接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20
【字 号】金政办发〔2020〕58号
【施行日期】2020.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
正文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归并接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归并接收实施方案》已经八届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川集团
  公司分中心归并接收实施方案
  为加快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调整工作,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2016〕19号)和省住建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金〔2020〕2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畅通服务渠道,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将金川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移交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专业化管理,实现制度、决策、管理和核算“四
个统一”,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规定,我市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
  (二)积极稳妥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机构编制、清产核资、资产移交、档案接收及系统融合和数据迁移备份等工作。要充分考虑归并移交后金川集团公司职工的思想状况,针对公司小产权房抵押办理贷款等特殊问题,在过渡期内沿用原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政策办理贷款抵押业务,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业务不乱。
  (三)资产安全原则。资产的清理和交接不留死角,做到应交尽交,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档案资料齐全、债权债务清楚、还款责任明确,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
  (一)机构移交。按照省住建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金〔2020〕208号)要求,金川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移交市政府,金川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整体移交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由金川集团公司负责安置。涉及机构编制事宜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二)资产接收。在金川集团公司清理清查资产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对照分中心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进行全面核对,核验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是否真实准确,总账、单位账和个人明细账是否相符;存款余额是否真实准确,与开户银行的账目余额是否相符,未达账项是否真实;委托贷款是否合规,数额是否真实、准确,贷款手续是否齐全,逾期贷款是否如实反映;往来款项是否合规、真实、准确,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对账是否相符;增值收益分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贷款风险准备金、待分配增值收益的数额是否真实、准
确;分支机构财产、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明了,确保交的清楚、接的明白。
  (三)档案接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历年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各类财务报表、各类账簿、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年度结息清单、单位明细账、公积金贷款明细账、公积金贷款台账、公积金提取档案、公积金贷款档案、公积金归集资料等纸质资料及图像、电子等业务档案及其它档案资料,按照年度和业务种类进行清理审核、造册登记,确保接收的档案完整规范。
  (四)系统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技术服务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系统及数据库合并方案》,完成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信息数据移植合并到市中心数据库,并将原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通道归并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12329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内容,建立全市统一的业务信息系统和集网站、网上营业厅、公众平台、手机APP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6月--9月):按照省住建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建金〔2020〕208号)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对归并接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研论证;就移交涉及具体问题与金川集团公司沟通协商,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统一思想认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归并接收方案,明确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二)移交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做好资产、档案移交和系统融合、数据移植备份、机构职责调整、移交协议签订等工作。
  1.核实查验资产。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相关职能部门会同金川集团公司对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清查审计报告》对分中心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核实、查验。
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金川集团公司、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
  2.核查接收档案。对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历年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核验清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金川集团公司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3.迁移业务数据。制订数据库合并方案,开展业务数据测试,将金川集团公司分中心业务数据导入市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完成数据迁移合并工作。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