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动漫游戏产业扶持政策
附件:
全国各地动漫游戏产业扶持政策
一、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动画产业园(入驻企业数: 40 多家)
(一)基地概况: 由杭州市政府牵头建设,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由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二)出台政策
1 、杭州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 年 2 月)
2 、杭州高新区党委《关于鼓励和扶持动画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2005 年8 月5 日 )
(三)总体政策
1 、杭州市政府建立 5 亿元的动漫产业专项基金。
2 、高新区财政每年安排 2000 万元作为动画基地专项扶持资金。
(四)已落实政策
1 、资金奖励: 9 月 29 日 的“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优秀作品颁奖仪式”上,表彰奖励了相关动漫企业:给予获 2005 年度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优秀国产动画片奖的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杭州时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国龙影视动画有限公司三家各 10 万元奖励,给予获 2005 年度文化部推荐首批适合未成年人优秀网游的杭州创网科技有限公司 10 万元奖励。
2 、公共技术平台: 杭州创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联合组建的“动漫公共服务平台”已被列入 2006 年浙江省第一批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项目中。将获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的大力支持。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 “一年免、二、三年减半”的房租补贴。 3 年内购地建生产用房,土地出让价格在现行基准地价基础上下浮 20% 。
( 2 )播出奖励: 二维:中央台播出奖励 1000 元 / 分钟,地级市以上奖励 500 元 / 分钟,三维在二维基础上加倍奖励。在播出奖励 1500 元 / 分钟。
( 3 )公共技术平台: 资金资助建设。
( 4 )资金奖励: 获国际性奖项 , 奖励 100 万元 ; 获国家、省、市级奖项 , 分别奖励 50 万元、 30 万元、 10 万元 ; 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秀动画片的 , 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经批准正式上线的原创游戏 , 每款奖励 5 万元 ; 获国家部委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 , 每款奖励 10 万元。对自带大型原创题材来杭创业的企业 , 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以下创业资助。凡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动漫研发中心 , 一次性分别奖励 30 万元、 20 万元、 10 万元。
( 5 )贴息贷款: 每年不超过 50 万元的贷款贴息,用于企业为发展动画产业向银行的借贷资金。
( 6 )税收优惠: 新办动漫游戏企业 , 免 3 年企业所得税;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 , 由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动漫游戏产品出口按规定享受出口退 ( 免 ) 税政策;为创作新产品进口所需设备等 , 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 急需引进人才,符合条件者 , 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并在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 8 )展会推介: 由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的国家级以上动漫游戏会展的企业 , 资助展位费 50% 。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 建立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家评审委员会 , 每年进行项目评审,审定通过的,资助项目实到投资额的 10% 。
二、苏州工业园区动漫产业园(入驻企业数: 10 多家)
(一)基地概况
由苏州市政府委托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成立于 2005 年 5 月,由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二)出台政策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2005 年 12 月 12 日)
(三)总体政策
苏州“动画产业基地”明确定位于大力发展软件产业。
(四)已落实政策
由政府牵头引入了以列风险投资资金,投资动漫游戏企业的发展。园区内设立天使基金,扶持中小创新型企业。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 对入驻企业给予房租减免优惠。
( 2 )播出奖励: 对在苏州原创作品,予以补助,标准另定。
( 3 )公共技术平台: 政府投入 1000 万进行相关建设。
( 4 )资金奖励: 1 、资金奖励: 对原创动漫作品(产品)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的,视情况分别予以奖励。
( 5 )贴息贷款: 对从 05 年 1 月 1 日起新创办的动漫企业,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的大小,给予奖励;企业为发展动漫产业向银行贷款的,政府给予贴息补助。
( 6 )税收优惠: 动漫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并根据出口量大小给予产业扶持。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
1 、人才培训: 设立动漫人才专项培养经费,用于扶持和奖励优秀教育培训机构。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的国内外联合办学,支持学校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推动教育资源整合,待条件成熟成立苏州动漫数码艺术学院。
游戏动漫学习
2 、人才引进: 对急需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适当放宽学历,并为其家庭落户及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对动漫人才试行职称评聘制度,对评定为高级职称的动漫人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
( 8 )展会推介: 鼓励、支持举办动漫交流和会展活动,大力培育动漫产业会展品牌,对产生较大影响的大型动漫会展给予财政支持。
( 9 )专业委员会及行业协会
建立由市分管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苏州市动漫产业发展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动漫产业发展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对全市动漫产业进行规划、引导、推进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企业认定。
成立苏州市动漫行业协会,作为全市性行业中介组织,履行动漫产业协调和行业管理职能。
三、无锡太湖数码动画影视创业园(入驻企业数: 3 家)
(一)基地概况
由无锡广电与无锡新区、滨湖两区政府共同投资组建,成立于 2005 年 5 月,由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国家动画产业基地”。
(二)出台政策
无锡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2006 年4 月6 日 )
(三)总体政策
建于太湖高新技术园区内,占地约 300 亩,投资规模 3 亿元。
设立市、区两级动漫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2006 - 2010 年,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安排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
(四)已落实政策: 暂无
(五)政策分类
( 1 )土地政策: 入驻基地企业交纳 20 元 / 平米租金,优惠期一年。
( 2 )播出奖励: 在中央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按 1600 元 / 分钟给予奖励,市级电视台播出的,按 800 元 / 分钟给予奖励;三维在二维的基础上给予加倍奖励。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