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为指导和帮助数据处理者规范、有序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数据处理者向提供数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办向国家网信办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一)数据处理者向提供重要数据;
(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提供个人信息;
(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提供个人信息;
(四)国家网信办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以下情形属于数据出境行为:
(一)数据处理者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传输、存储至;
(二)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
(三)国家网信办规定的其他数据出境行为。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数据处理者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办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方式为送达书面申报材料并附带材料电子版。
省级网信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完备性查验。通过完备性查验的,省级网信办将申报材料上报国家网信办;未通过完备性查验的,数据处理者将收到申报退回通知。
国家网信办自收到省级网信办上报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数据处理者。
数据处理者如被告知补充或者更正申报材料,应当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或者更正材料。无正当理由不补充或者更正申报材料的,安全评估将会终止。情况复杂的,数据处理者将被告知评估预计延长的时间。
评估完成后,数据处理者将收到评估结果通知书。对评估结果无异议的,数据处理者须按照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结果通知书的有关要求,规范相关数据出境活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数据处理者可以在收到评估结果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网信办申请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论。
三、申报材料
数据处理者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应当提交如下材料(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影印件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5.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
6.与接收方拟订立的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影印件
7.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4)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数据处理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按照评估不通过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申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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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材料要求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3.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书(模板)
4.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模板)
附件1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材料要求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备注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书
5.1承诺书原件
5.2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原件
6与接收方拟订立的数
据出境相关合同或者其他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影印件加盖公章
对数据出境相
关约定条款作
高亮、线框等显
著标识。法律文
件以中文版本
为准,若仅有非
中文版本,须同
步提交准确的
中文译本
7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原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影印件加
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以中文版本为准,若仅有非中文版本,须同步提交准确的中文译本
在提交上述书面材料的同时,需通过光盘方式提交相应电子版文件。
附件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系数据处理者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为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经办人。经办人代表我单位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包括所签署和上传的资料,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安全短句授权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办人无转委托权。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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