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1.09.23
【字 号】豫人社办 〔2021〕87号
【施行日期】2021.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代评中级职称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
、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ywzl.v/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专栏查询下载。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
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二)拓展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范围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进一步扩大贯通范围,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三)畅通绿通道
  1.以下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绿通道”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6】138号)规定,高层次人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绿通道”申报的;
  (2)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中小学系列中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教师,可越级评聘高级教师的;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通过职称“绿通道”申报高级教师的;
  (3)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4)申请年限破格申报的;
  (5)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2.以下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1)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中小学系列中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农村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
农村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通过职称“绿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的;
  (2)县及县以下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在乡村工作满20年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3)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可以直接破格申报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驻郑非公领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审核工作)。
  卫生系列“绿通道”、业务免试等审核问题按照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执行。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通道”备案表》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四)委托评审问题
  非我省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我省不具有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省外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委托评审的人员必须按照被委托评审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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