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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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1.0.0
前言
本标准对中国移动上网日志留存系统三期中的数据采集层设备提出要求,是中国移动上网日志留存系统建设需要遵从的技术文件。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系统功能要求、性能指标和可靠性要求、接口要求、时间同步要求、网管要求、操作维护要求、网络安全要求。
本标准是中国移动上网日志留存系统三期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名称或预计的
名称如下: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1] | 总体技术要求 | |
[2] | Gn采集解析设备规范 | |
[3] | Gb/Iu-Ps采集解析设备规范 | |
[4] | LTE S1硬采采集解析设备规范(硬采分册、软采分册) | |
[5] | 防火墙前置采集机设备规范 | |
[6] | 数据合成服务器设备规范(含与Gn/Gb/Iu-Ps/LTE的接口规范) | |
[7] | 数据合成服务器接口规范(南向至Mc链路采集网关汇聚点) | |
[8] | 数据合成服务器接口规范(北向至网络日志服务器接口规范) | |
[9] | 网络日志服务器设备规范 | |
[10] | 网络日志服务器接口规范(北向至上网日志查询平台) | |
[11] | 网络日志服务器接口规范(北向至日志上报网关) | |
[12] | 网络日志服务器接口规范(北向至一级经营分析系统) | |
[13] | 网络日志服务器接口规范(北向至综合分析系统) | |
[14] | 网络日志服务器接口规范(北向至手机恶意软件监控系统) | |
[15] | 日志上报网关设备规范 | |
[16] | 上网日志查询平台设备规范 | |
[17] | 上网日志查询平台接口规范(北向至手机恶意软件监控系统) | |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提出,集团公司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网络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祖国英、梁燕萍、余立、邢喆、赵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TE采集解析设备相关设备的系统结构、功能要求、接口要求、性能要求、时间同步要求、网管要求、操作维护要求、网络安全要求,供中国移动内部和厂商共同使用;适用于TD-LTE网络环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单位 |
[1] | 《客户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
[2] | 《中国移动GSM通信网路由组织与局数据设置原则(第二分册:GSM通信网网元数据设置原则)》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
[3] | 《防火墙部署总体技术要求》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
[4] | 《中国移动网管系统监控平台需求规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
[5] | 《中国移动网管系统监控平台推广阶段技术规范》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必须”、“推荐”/“建议”、和“可选”等词语在本规范中的使用需遵循以下指导。
-
“必选”/“必须”项是指业务、产品和设备所必须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对应于RFC2119 MUST,REQUIRED,SHALL。
- “推荐”/“建议”/“应”项是指在标准中未作强制要求,若业务、产品和设备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被认为更佳;对应于RFC2119 RECOMMENDED,SHOULD。
- “可选”/“可”项指参考性要求,是业务、产品和设备在目前阶段可不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对应于RFC2119 MAY,OPTIONAL。
- 必不能,不能,不得:表示绝对的禁止;对应于RFC2119 MUST NOT,SHALL NOT。
- 不推荐,不建议:表示若业务、产品和设备按照所述内容制作,被认为略次;对应于RFC2119 SHOULD NOT,NOT RECOMMENDED。
- 规范中除了明确指明为 “推荐”/“建议”、“可选”外,均为必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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