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浅析
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浅析
一:引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诸多企业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经营收益积极采用赊销方式进行产品或服务销售,以加快产品或服务在整个市场体系中的流转速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个企业积极采用赊销的交易方式,根据应收客商的信用等级、宏观市场风险等因素考虑,给予不同的应收账款客商差异化的信用政策,设定不同的回款账期。但是由于各个行业、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目前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不断上涨,坏账也不可避免的增多。在差异化的坏账准备政策影响下,各上市公司之间无法有效开展相应数据的对比分析,会计信息质量不足问题开始凸显,对外部信息使用者合理制定决策造成了一定影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上市公司坏账政策的制定及问题分析:
大部分企业目前在制定企业坏账政策的时候仍然采用账龄法,但随着金融交易的日趋复杂,原本的金融工具准则无法适应市场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IFRS9《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旧准则一般是根据企业历史经验来确定,实务上大多是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同时结合企业自身客户的情况来制定一个合理的比例,比如一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4年50%、4-5年80%,5年以上100%,这个比例每年都是固定的。而新准则提出的 “预期损失法” ,要求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期望值来量当前的坏账准备,这个期望值的学名叫“ 预期信用损失” ,对应的计提比率叫 “预期信用损失率” ,原先每年固定的坏账计提比例显然不太符合新准则的要求。那么是否目前所有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均完全过渡到“ 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应收账款坏账。下面以A公司进行实例分析:
三、实例分析:
以一家新三板A公司2021年报的应收账款数据,进行测算比较:
1、根据旧准则,在各个账龄在确定比例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账  龄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应有余额
1年以内
8,535,107.06
5.00%
426,755.35
1-2年
581,407.60
10.00%
58,140.76
2-3年
1,296,439.95
20.00%
259,287.99
3-4年
127,600.00
50.00%
63,800.00
4-5年
lpr最新报价2021年12月1,405,899.80
80.00%
1,124,719.84
5年以上
100.00%
合计:
11,946,454.41
1,932,703.94
期初应收账款坏账:
965,175.50
本期应计提坏账:
967,528.44
2、新准则下根据,通过以账龄表为基础的历史平均迁徙率减值准备矩阵,测算 “预期信用损失率”:
(1)观察并汇总集团过去八期的账龄分布情况:
账龄信用风险矩阵
2014/12/31
2015/12/31
2016/12/31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12/31
1年以内
8,400,881.98
13,436,269.99
17,316,759.40
24,279,892.58
3,250,232.25
1,413,630.25
4,613,147.60
8,535,107.06
1-2年
196,098.52
2,824,190.00
9,824,500.00
10,577,699.99
17,304,913.17
494,032.25
1,296,439.95
581,407.60
2-3年
143,022.00
861,485.52
9,379,000.00
7,190,099.99
9,981,962.17
226,350.00
1,296,439.95
3-4年
861,485.52
6,485,400.00
5,908,849.99
2,006,707.00
127,600.00
4-5年
595,648.00
4,796,409.70
296,250.00
1,405,899.80
5年以上
429,500.00
合计
8,596,980.50
16,403,481.99
28,002,744.92
45,098,078.09
34,826,293.41
23,024,384.36
8,438,894.55
11,946,454.41
2) 迁徙率计算
序号
2014年至2015年迁移率
2015年至2016年迁徙率
2016年至2017年迁移率
2017至2018年迁移率
2018年至2019年迁徙率
2019年至2020年迁徙率
2020年至2021年迁徙率
平均迁移率
编号
1年以内
33.6178%
73.1193%
61.0836%
71.2726%
15.1999%
91.7100%
12.6033%
51.2295%
A
1-2年
72.9337%
30.5038%
95.4654%
67.9741%
57.6828%
45.8168%
100.0000%
67.1967%
B
2-3年
0.0000%
0.0000%
100.0000%
69.1481%
82.1804%
20.1033%
56.3729%
46.8292%
C
3-4年
0.0000%
0.0000%
0.0000%
69.1420%
73.9570%
5.0137%
70.0600%
31.1675%
D
4-5年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72.1063%
0.0000%
0.0000%
10.3009%
E
5年以上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00%
100.0000%
28.5714%
F
3)损失率计算
序号
计算过程
迁移率
1年以内
L=A*B*C*D*E*F
0.1479%
1-2年
K=B*C*D*E*F
0.2887%
2-3年
J=C*D*E*F
0.4296%
3-4年
I=D*E*F
0.9173%
4-5年
H=E*F
2.9431%
5年以上
G=F
28.5714%
4)前瞻性指标的调整:
A公司通过检查公司的销售合同综合评估公司的合同收款期限存在一年以上,超过合同收款期限收回导致的时间价值损失可采用人民银行不同期限的贷款利率为前瞻性调整的基础。
以下资料取自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1年12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2021年12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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