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评优注意事项
2010-2011年“五四”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1、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在全院团总支中进行;根据09-10-210-11-1学期各片区团总支的考评总成绩进行排名,排名前两名的为五四红旗团总支。
2、五四红旗先进集体:在社团(2个)、学研会(2个)、学生企业(81)、校队(31)中进行;由各学生组织的分管单位具体负责;申报集体应附其全体成员名单。该集体挂科人数超过总人数的20%,则取消参选资格。
政治面貌3、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在全院团支部中进行;各片区团总支推选10% 的“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名单;并附该团支部成员名单;该支部在09-10-2学期和10-11-1学期中,如有受个人处分(包括违章电器处分)则取消该支部或集体的参选资格;若该支部挂科人数超过总人数的20%,则取消参选资格。
4、五四红旗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干部及各片区学生会干部,院学研会及各片区学研会干部,学生企业干部、社团管理层;评选“五四红旗先进个人”的加权平均分(09-10-210-11-1学期)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不低于15;按各级组织总人数的2%五四红旗先进个人在学生会这边的评选政治面貌没有限定。
5、优秀共青团干部:在全院共青团干部中(即院、片区团委干部,班级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进行;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加权平均分(09-10-210-11-1学期)不低于60分,素质拓展分数不低于15;优秀团干部由各支部推荐1人。
6、优秀共青团员: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党员、预备党员不可以参评)进行;“优秀共青团员”的加权平均分(09-10-210-11-1学期)不低于64分,素质拓展分数不低于15分;优秀团员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一个支部2名)。
7、优秀共青团干部 的评选范围包括:团总支干部,团委,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治面貌可以是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的政治面貌包括:团员,入党积极分子。
注:个人奖项不得同时参与评选;
2010级学生不参加所有个人奖项的评选,2010级的班级不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各级组织务必于422日下午2:00-6:00将评选结果报院团委组织部(济民楼103)评选名单的电子版压缩发送至邮箱wusipingyou@163),逾期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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