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出差补助标准和报销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医院人员出差补助和报销管理有所依循,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内部人员出差补助和报销管理
三、出差补助标准
项目 | 出差人员 | 省外 | 本省 | 本市 | 本区 |
交通费 | 正、副院长 | 按飞机经济舱费用,及到达目的地滴滴或出租车、地铁(公交)实际票据费用 | ◆按高铁/动车二等座费用,及到达目的地滴滴或出租车、地铁(公交)实际票据费用 ◆自驾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油费及里程补贴1元/公里(附里程导航截屏) | ◆自驾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油费及里程补贴1元/公里(附里程导航截屏) | ◆单程10公里内自驾每次(往返)20元包干,双程超出20公里按实际往返里程1元/公里及停车费计算(附里程导航截屏) (每月初报销上个月费用,附相应票据), ◆或自驾医院公务车 ◆按滴滴或出租车票据费用(特殊或紧急情况) |
其他人员 | 按高铁/动车二等座费用, 及到达目的地滴滴或出租车、地铁(公交)实际票据费用 (紧急或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 ◆按高铁/动车二等座费用,或大巴费用,及到达目的地滴滴或出租车、地铁(公交)实际票据费用 ◆自驾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油费及里程补贴1元/公里(附里程导航截屏) | ◆自驾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油费及里程补贴1元/公里 (附里程导航截屏) | ◆单程10公里内自驾每次(往返)20元包干,双程超出20公里按实际往返里程1元/公里及停车费计算(附里程导航截屏) (每月初报销上个月费用,附相应票据) ◆或自驾医院公务车 ◆按滴滴或出租车费用 (特殊或紧急情况) | |
住宿费 (元/人•天) | 正、副院长 | 连锁商务酒店 (≤220) | 连锁商务酒店 (≤200) | 连锁商务酒店 (≤180) | / |
其他人员 | 连锁快捷酒店 (≤180) | 连锁快捷酒店 (≤150) | 连锁快捷酒店 (≤120) | / | |
伙费补助费 | 正、副院长 | 80元/人.天 | 70元/人.天 | 50元/人.天 | 50元/人.天 |
其他人员 | 70元/人.天 | 60元/人.天 | 40元/人.天 | 40元/人.天 | |
说明 | 1、出差时,凡有接待单位安排食宿的,按统一规定执行。 | ||||
2、出于安全方面考虑,医院财务人员出差去银行办事由医院安排公务车接送。 | |||||
3、出差本省、本市、本区同一个目的地,1人、2~5人按一部车计算自驾交通费,超过5人以上按实际人数另计。 | |||||
四、报销
1、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将报销单、有关单据交财务。
2、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出差费用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3、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地的标准报销。
4、未按规定开支出差费用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本办法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附表:《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单
报销部门: 报销时间:
出差事由 | 出差人员 | 部门 | 职务 | ||||||||||||||||||
出差起止时间 | 出差地点 | 交通费 | 交通费(自驾) | 住宿费 | 伙食补助 | 其他费用 | |||||||||||||||
起程 | 到达 | 人.次 | 金额 | 票据数 | 人.次 | 金额 | 票据数 | 人.天 | 金额 | 票据数 | 人.天 | 金额 | 票据数 | 项目 | 金额 | 票据数 | |||||
费用总计 | 合计(小写)¥: | 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备注 | |||||||||||||||||||||
报销人: 院领导审批: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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