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方丈:统驭科目的集成修改
SAP方丈:统驭科目的集成修改统驭科目的集成修改文/SAP方丈SAP中的统驭科目指应收应付和资产相关科目一般设置成统驭科目(有分类账的总帐科目)。在创建GL主数据的时候指定;当你在创建客户或供应商主数据的时候,都会提示输入特别总帐标准,就会用到统驭科目,与会计科目表中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形成对应关系,起到连接总帐和分类帐之间的关系。统驭科目在SAP中是: 在应收和应付模块中,做凭证时输入的都是客户和供应商,所形成的应收、应付、预收、预付都是针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并未真正与科目表中的总帐科目对应,所以需要用到统驭科目,与科目表能形成对应关系,此外在对客户和供应商在做未清项处理时,也需统驭科目的对应。 对于固定资产来说,固定资产也是通过统驭科目来管理的,具体就是通过资产类别来划分相应的统驭科目。做为统驭科目除了提供统驭科目之间特别总账标识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同时也提供了不需要打特别总账标识而通过备选科目进行选择的应用。业务场景1——总账篇:在SAP总账里面的统驭科目如果是自动记账的话是选择供应商/客户主数据上维护的统驭科目。通常来说,我们都会维护成为应付/应收款。但是还是有很多业务不能够通过一个科目来实现。例如我们和客户有应付/应收款、票据、预收/预付等等。这个时候如果单单是一个统驭科目就无法实现了。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通过SGL标识来实现不同的业务区
分。例如在SGL部分选择相关配置在于特别总账标识(Tcode:FBKP)中的设置,例如在图2中统驭科目是1122010000,那么特别总账是1221020000.其中最主要的目的是我们可以在科目余额表查询(FAGLB03)时看到一个效果就是应收的对应关系。这也好国内好多财务软件做不到的地方。在配置中还有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于去设置不同的属性。通常的做法我们是把除了票据和预付定金之外的业务定义为“其他”。在这样的设置后,我们可以发现特别总账业务已经和总账业务集成并可追溯。当然,除了这种方式我们还可以通过“备选统驭科目”来决定统驭科目的备选项目。业务场景2——集成篇 采购业务的实时集成由于财务是与业务实时集成的,所以我们在MIRO发票的时候是自动生成一笔会计凭证,有的时候我们想对其进行修改。但是大家往往犯的错误是替代不成功,这里面有一个主要的地方是在于需要把BKPF-BKTXT字段放出来(T-code:SDH0)然后建立新的屏幕变式。则通过如下替代程序即可完成。 销售业务的实时集成销售模块是和总账系统自动集成的,收入科目通过(VKOA)定义,通常我们选择REL来实现,则统驭科目会自动取得客户主数据(XD01)。但是我们经常还会遇到一种业务场景,例如统驭科目只能定义1个,但是可能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开票如何来实现自动记账呢?啥子是特别总账?在系统中,我们一般把某个客户最经常发生的业务对应的总帐科目设为它的统驭科目。比如ML百货公司(一个客户)的统驭科目
是“应收帐款”,如非特别说明,该客户的业务都会自动计入“应收帐款”这个科目里面去。但是除了最经常的开票业务以外,该客户还可能有涉及到预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款请求、担保等业务,这里我们用A B C D 等这样的 特别总帐标志,将此业务区分开来。当发生开票业务时,我们不需要特殊说明,系统会自动将发生额革新到应收帐款中去;当发生应收票据业务时,我们在业务输入时需要特别指明此业务是特别总帐标志 B ,则系统就去更新应收票据的帐户金额。具体操作如下:SPRO->销售与分销->基本功能->科目分配/成本->调节科目确定,确定科目过程与其他的过程配置没有差别,需要另外配置的是“确定备选的统驭科目”,在总账目里输入在客户主数据里输入的统驭科目,然后在可替换G/L里输入要替换的统驭科目。客户主数据里面的统驭科目是一个概览性信息,会在billing时被替换。例如:我们定义客户的统驭科目为2202010000。则我们同时在后台定义相关参数,例如后台我们配置相关的统驭科目“调整科目确定”为“可替换的G/L”。实际**们是通过了可替代的G/L决定了科目的去向。当然如果总账科目和可替代GL是一对多的关系,我们还可以通过标识来区分。 更多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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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 15:27 SAP方丈 阅读(8721) 评论(5) 收藏 好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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