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
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2年版)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借贷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贷款人特提请借款人对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特殊家庭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借款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1.借款用途
副区长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下列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借款用途:
2.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3.利率、利息和费用
3.1.(人民币借款利率确定方式)
感谢信老师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固定利率,年利率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日/合同生效日)与第2.2条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上浮/下浮/零)    %。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
以(1/3/6/12)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第二期利率确定日为提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如果调整当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借款人分笔提款的,借款利率按下列种方式进行调整:
A.一期内不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该期利率确定日所确定的当期借款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同时调整。
B.每笔提款的借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
(3)其他:
3.2.(外汇借款利率确定方式)
外币借款利率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水神
(1)固定利率,年利率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借款利率以个月的(LIBOR/HIBOR)为基准利率加基点(一个基点为0.01%)的利差组成的浮动利率。合同期限内加点利差保持不变。采用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利率分别计算。借款人提款后,按下列第种方式对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分段计息:
A.基准利率按照其对应的期限进行浮动。第二期的基准利率调整日为提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如果调整当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
B.在每个利息期的第一天对基准利率进行调整。
(3)其他:
3.3.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4.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3.5.除利息外,借款人还应向贷款人支付承诺费。承诺费按第二条约定的借款金额与借款人已提款项(计费周期内日均余额)的差额和    %的年费率,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计费周期届满日一次性支付给贷款人。
(2)本合同生效后,在每(月/季度/半年)的20日,分次向贷款人支付,直至计费周期届满日。
本合同项下借款可循环使用的,计费周期指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不可循环使用的,计费周期指本合同签订日至第四条约定的最后一笔借款的提取日之间的期限。
4.提款(循环借款不适用)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5.还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
(2)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计划还款时间计划还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5.2.本合同项下借款属于下列情形的,借款人应在相应资金到位后立即归还借款,因此导致提前还款的,借款人无需支付补偿金:
5.3.除5.2条约定情形外,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提前还款金额×剩余借款期限(月数)×    % ,剩余借款月数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6.循环借款特别约定(选择性条款,本条()适用()不适用)
6.1.本合同项下借款可循环使用,前述第二条所述之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即为循环借款额度和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其中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6.2.人民币循环借款采用浮动利率的,基准利率按照每笔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确定。
7.担保
7.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7.2.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担保人:
8.财务约定(选择性条款,本条()适用()不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应遵守下列财务指标约定:
9.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腾讯新闻极速版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
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0.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委托支付协议
附件3:。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条款
1.利率和利息
1.1.在外币借款中,LIBOR为提款日或基准利率调整日前两个银行工作日(伦敦时间中午11:00)路透社(REUTRES)金融电讯终端“LIBO=”页面中显示的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的同业拆放利率;HIBOR为提款日或基准利率调整日前两个银行工作日(香港时间中午11:15)路透社(REUTRES)金融电讯终端“HIBO=”页面中显示的港币的同业拆放利率。
1.2.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浮动利率的,借款逾期后利率调整规则仍按照原方式执行。
1.3.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4.第一个利息期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5.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1.6.本合同签订时确定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执行的,贷款人有权每年重新评估给予借款人的利率优惠,根据国家政策、借款人资信状况及借款担保变化等情况,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取消给予借款人的利率优惠,并及时通知借款人。
2.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1.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1.2.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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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3.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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