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八本台账
   
一、 防火检查记录
二、 防火巡查记录
三、 岗位检查记录
四、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五、 动火审批记录
六、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八、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台帐一)
防火检查记录
                         
启用时间              
截至时间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二、责任人或管理人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消防(控制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情况;
5、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6、员工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部门负责人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5、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检查记录
被检查部门或部位
检查时间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
处理情况:
检查负责人(签名)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消防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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