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非传统安全中的恐怖主义问题
第五章非传统安全中的恐怖主义问题
恐怖主义问题由来已久,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难题。90年代以来,当代恐怖主义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其极端暴力的本质并没有改变。虽然从暗杀、爆炸、劫持、,到追求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制造血腥暴力事件,但它与传统安全中的国家间、地区间冲突仍不相同。因此,恐怖主义仍是威胁越来越大的众多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的一个组成部分。
当代恐怖主义具有三大特点:(1)非国家主体性。与传统安全有所不同的是,恐怖主义对国家安全的挑战不是由主权国家构成,而是由、组成的非国家行为体完成的。因此,恐怖活动具有主权国家内部事务的属性;(2)跨国性。当代恐怖主义的另一大特点是跨国性,即国际恐怖主义。国际“一地策划,异地实施”的特点使国际恐怖主义不仅仅成为一国内部的法律问题,还受到国际法律体系的约束,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既要坚持国冢主权独立自主的原则,又必须走国际合作之路;(3)危害性。当代恐怖主义不同于传统的作战,也不同于游击战,其危害不仅仅表现在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制造恐怖气氛,恶化全球社会的安全环境,加剧国际和国内矛盾,严重影响政治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削弱社会安全感。
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方面,我们要加强国际合作,标本兼制,努力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同时还要加强国内法、推动国际法体系建设;加强情报协作,构筑多边反恐机制;加强各个层次的对话和磋商,增信释疑,努力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走联合打击之路。
一、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种类与现状
(一)恐怖主义的定义
“恐怖主义”一词,最早是在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作为一种革命手段出现的。当时,执政的雅各宾派为了保卫政权,决定用“红恐怖”对付反革命、不法投机商的反攻倒算。于是,国民公会通过决议,对“一切阴谋分子采取恐怖”手段,处决了一大批封建王公,因而被称为“恐怖主义”。
虽然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恐怖主义对当今世界的威胁越来越大,但对恐怖主义的界定,到目前为止仍无一种可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定义,据专家统计,各国政府、专家、学者对恐怖主义下的定义多达百余种。以列是最早以立法形式对和做出界定的国家。早在1948年,当时的以列临时委员会就颁布了《以列预防恐怖主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在随后不断对其定义做出修改。《条例》对“”的定义为:“”是由那些以暴力行动造成人员伤亡,或威胁要采取暴力行动的一人组成的团体。对‘‘成员”的界定是指两种人:一种是隶属于的成员,另一种是参与的恐怖行动,并为及其行动或目标的实现作宣传,或为提供财物等的人员。以列著名反恐专家博阿兹·加诺尔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恐怖主义系蓄意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攻击平民或民用设施,从而达到其政治目的行为。
该定义有三个重要特征:(1)行为的本质是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根据该定义,如未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
就不是恐怖主义(如非暴力抗议、罢工、和平示威、抗税等);(2)具有政治目的。如改变制度、当权者、社会和经济政策等。没有政治目的的活动不能称之为恐怖活动;针对平民的无政治目的的暴力行为充其量是犯罪行为,是与恐怖主义无关的非理性行为;(3)攻击目标是平民。这是恐怖主义与其他政治暴力(如游击战和平民等)的最大区别。恐怖主义利用平民的弱点——巨大的恐慌和媒体对袭击民用目标的紧张反映;不是针对平民的一次偶然伤害,而是有意针对平民的行为。
从上述众多定义可以看出,因出发点、角度不同,各国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千差万别。迄今为止,联合国一直未能就恐怖主义的定义问题形成一致的意见,出台一份具有权威性的国际法文件,由此可见联合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慎重态度和问题的复杂性。
本文认为,虽然目前国内外对恐怖主义仍无一致定义,但只要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对第三者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行为,就属于恐怖主义的范畴。这里强调政治目的是为了与普通刑事犯罪有所区别,而对第三者采用或威胁采用暴力活动是恐怖活动不同于其他暴力活动的最突出的特征。因此,只要是从事这种暴力活动的组织,就属于恐怖主义组织。一般而言,企图对合法的政治系统造成压力,以挑战该系统的政策。他们所采用的战略,并非传统性的、正规性的游击战对抗正规部队的战术,而是使用非法的手段去攻击一般大众(包括不在岗的军警人员),以达成其政治目的。
(二)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的种类
目前,世界上已知的大约有上千个之多,包罗万象,既有为了政治信仰,为了种族、民族的“利益”而拼凑的,又有出于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的诉求而掀起的恐怖浪潮。这些的共同特点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制造种种恐怖事端。滥杀无辜,危害社会。需要指出的是,恐怖主义的类型十分繁杂,难以用统一的标准界定、区分。这里列举的是几种较为常见,破坏力较强、对人类社会危害较大的恐怖主义类型,无论从学术研究层面还是反恐操作层面都具有较为典型的意义。
1.带有宗教彩的恐怖主义。是指由带有明显宗教狂热彩或打着宗教旗号的新兴教派或膜拜团体的狂热性引发的恐怖主义、活动。它是当代世界最为普遍与最为严重的恐怖主义活动类型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球活跃的国际中,至少有20-50%是具有宗教狂热性质的。近年来,来自伊斯兰社会的原教旨主义活跃分子所发起的恐怖活动日渐增多,影响日益广泛。这些以极端仇视西方为主的人所设立的组织始终认为,西方社会是洪水猛兽,对西方文化渗透到穆斯林国家感到极端仇恨。他们屡屡以西方,特别是以美国为袭击目标,在全球各地或在某一区域发起恐怖行动。如本·拉登领导的“基地”,就被指控曾在世界各地策划了多起针对美国人的恐怖爆炸行动,其中最具影响的是被控策划了2001年的“9·11事件。
这些原教旨主义分子所组成的大多分布在一些以信奉伊斯兰教为主的国家中,如在阿尔及利亚,该国的极端穆斯林组织不断掀起恐怖暴力浪潮,以迫使政府下台;在中东,阿拉伯人中的许多激进
组织出于对以列士兵的报复而不断制造自杀性恐怖爆炸事件。日本臭名昭著的奥姆真理教也属于这种类型,只是它更是一个组织,该组织于1995年在东京地铁制造了震惊日本的东京地铁毒气泄漏案。
2.极右型恐怖主义。当代极右型恐怖主义泛滥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后的事,主要活动在欧洲地区,特别是西欧地区。90年代初,苏联解体,造成极右势力在该地区滋生蔓延。极右势力不但针对左派政党与组织进行恐怖破坏活动,而且更多地指向政治要人和政府设施,更多地针对无辜平民和普通公共设施,旨在最大程度地制造恐怖气氛,威胁打击对象体与社会大众,表现出很强的滥杀无辜的特点。美国和拉美地区,是奉行新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种族主义和反国家主义横行的地区。极右势力在美国制造的俄克拉荷马联邦大楼爆炸案就属于这一情况。美国退伍老兵麦克维及其同伙以反联邦、反国家主义为由炮制了这起震惊美国的恐怖事件。在德国,光头党奉行的是赤裸裸的新法西斯主义,光头党成员经常无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成为德国的一大社会公害,意大利的极右势力活动更为猖獗,且历史悠久,历来是意大利社会难以治愈的“病灶”和毒瘤,也是极右恐怖主义危害最为严重的西欧国家之一。英国的极右势力虽不太严重,但宣传纳粹种族主义的恐怖活动时有发生。法国的极右势力较为严重,对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构成了相当的危害。俄罗斯的极右在近些年来活动十分猖獗。据统计,现在大的恐怖组
织有150余个,遍及俄罗斯各地,其类型从民族分裂到新纳粹无所不包,严重地侵害着俄罗斯社会肌体。
3.极左型恐怖主义。当代极左恐怖主义的鼎盛时期是在20世纪60—70年代。当时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尖锐的社会矛盾,催生出许多以推翻政府为目的极左翼恐怖团体。它们主要分布在拉美地区、日本以及其他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的“红旅”、日本的“赤军”组织等都属于这一类型。不过,近年来,这些极左翼的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有的已经不复存在。如不久前,日本的“赤军”就已经宣告结束了其历史使命。但在拉美地区,如哥伦比亚、秘鲁等国,少数左翼游击队仍不时袭击当地的村民和政府军士兵,成为当地局势不稳的主要因素。
4.民族分裂型恐怖主义。民族主义型恐怖主义是根源于对本民族领土、语言、宗教、文化、心理、生活习俗与生活方式等的认同,旨在追求本民族的独立(或完全自治)而引发的恐怖主义活动;“民族主义乃是恐怖主义的最持久的根源之一”,也是“恐怖主义最强有力与致命的根源之一”。它不但是最普遍的恐怖活动类型,而且也是危害最为严重的恐怖活动类型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的约有三分之一是民族主义。以极端民族主义分子组成的几乎分布在世界的各地,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西方国家,都面临着由极端民族主义分子挑起的恐怖暴力事件而带来的奉卜会问题,,如中国的“东突”分裂分子,俄罗斯的车臣民族分裂势力。在英国的北爱尔兰地区,爱尔兰共和军为了将妊国的北爱地区独立出去,曾经制造了无数次恐怖暴力事件。类似这样的组织很多,较知名度的有斯里兰卡的“泰米尔伊拉姆猛虎组织”,在菲律宾有“摩洛民族解放阵线”,而在印尼则有“亚齐运动”。在中亚地区,这样的近年来正在呈上升的势力头。这些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或者为了获得完全的自治。
非传统安全包括哪些内容
5.黑社会型恐怖主义。这些由黑社会分子形成的,其制造恐怖暴力活动的目的无非与商业暴利、以及企图垄断业有关。如在意大利西西里岛一带活动的“黑手党”,哥伦比亚的卡利集团以及美国的三K党等。
6.国家恐怖主义。国家恐怖主义是所有恐怖主义类型中最有争议的一种。“谁是恐怖主义”的问题可以说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有的国家既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但同时又被指责为进行“国家恐怖主义”。美国可以说是最为突出的例子。“9·11”恐怖事件使美国成为恐怖主义的受害者,但轰炸利比亚、攻打伊拉克,又被许多国家认为是从事国家恐怖主义。一般认为,所谓国家恐怖主义,是指主权国家本身为了实现政治目的,向敌对一方发动恐怖主义。与战争的不同之处在于战争时必须遵守战时国际法,而恐怖主义将此置之度外。美国在反恐战争中不遵照国际法将俘获的按“战俘”看待,以及不经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就悍然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使得这些对美指控有其合理的成分。
日本还将恐怖主义单列出国家支援型恐怖主义以区别于由国内当局发动的恐怖行为。它指的是:“在某国煽动控制或至少是在其影响及支持下的国际恐怖行为,并以他国国内日标为目的。”以包列学者对国家恐怖主义有独到的见解,他们认为存在以下几种国家卷入型恐怖主义:1.国家支持的恐怖主义:国家为提供经济援助、意识形态支持、军事或其它形式的帮助。2.国家运作的恐怖主义:国家通过其机构之外的组织传授、指导和实施恐怖行动。3.国家从事的恐怖主义:国家通过其官方机构在从事恐怖活动,攻击其他国家的平民。由一国官方机构故意针对平民的暴力行动,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
都将被视为战犯,而非恐怖主义。而一国采取的反恐行动不是恐怖主义。参与恐怖活动的人,即使不穿军装,也不应被视为平民;保护平民的规则不适用于他们。将的行动、管理及其领导人作为打击目标不应被视为恐怖行动,因为他们是该组织的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
二、国际恐怖主义的危害与趋势
(一)国际恐怖主义的危害
恐怖主义的危害不仅仅表现在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制造恐怖气氛,恶化全球社会的安全环境,加剧国际和国内矛盾,严重影响政治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削弱社会安全感,迫使各国不得不大量增加安全支出,以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
一般而言,恐怖主义的危害可概括为直接和间接两个层次;直接的危害包括人员、财产的损失、安全防护费用的增加及对国家经济造成严重的直接破坏。间接的危害概念更为宽泛,包括心理层面、国际关系层面、社会政治经济层面等。
据统计,从1968—1997年30年间,全球共发生国际恐怖活动15386起,造成人员伤亡共计40880多人(其中死亡9560人,伤31320多人)。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世界各地国内恐怖活动造成的人员伤亡要比国际恐怖活动造成的人员伤亡大得多。就安全防护费用而言,“9·11”事件后,美国用于反恐应急费用已达
上千亿美元。2003年,美国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的预算就达374.5亿美元,远远高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军费开支。恐怖主义不但对世界安全有着重大危害,而且也对世界经济有着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危害,严重时还会使一些国家的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甚至大幅倒退。具体而言,恐怖主义对经济的直接危害体现在三个方面:1.与通过各种非法渠道或掩护机构敛取大量钱财,对国家经济造成严重的直接破坏与资金损失。2.恐怖主义活动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使社会人力资源遭受了严重损失,从而使国家与社会遭受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3.恐怖主义活动造成了巨大的物资财产直接损失以及其他直接的经济破坏损失。
在恐怖主义造成的间接影响方面,对受害者的心理影响不容忽视。通过恐怖、血腥场面给公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冲击,从而使其放弃对政府的支持,是恐怖主义者的主要目的之一。恐怖主义的泛滥,对当今的国际政治体制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到目前为止,一般认为,在以联合国为基础的现行国际政治体系框架内,国际社会可以制止任何破坏国际秩序的企图。但事实上,联合国的作用有限,联合国亟待改革。但问题是如何改,怎样才能做到相对的公平,既不成为毫无用处的“橡皮图章”,又不成为弱肉强食的工具。国际关系“以实力说话”的本质并没有改变,某些强国干脆抛开联合国而代之以符合自己心意的其他组织(如北约)。
当代国际恐怖主义的另一个最具危害性的特点就是它极易被效仿。通常,任何一次事件都会诱发他人仿效,同时由于世界新闻媒体对事件每一细节的详细报道使效仿更容易。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
体不自觉地起到了恐怖活动组织工具的作用。从理论上讲,任何犯罪都有先兆,都可能被发现并提前制止,但因心理不正常而模仿的个人或宗教狂热分子所实施的个体恐怖活动则很难预防。因此,有人说,“不怕有组织的恐怖主义,怕就怕没有组织”。2003年5—6月相继发生在车臣、利雅得、卡萨布兰卡的系列案正说明了这一点。同松散化、常态化的国际恐怖主义斗争,人们还缺少经验。目前,宗教集团在教唆“平民”方面扮演主要角,在某些国家,神职人员在清真寺、宗教学校、大学利用有关教规的出版物布道并宣传圣战和自杀式恐怖主义是很平常的事。而要处理这些问题,当局需要冒极大的政治风险。
(二)国际恐怖主义的趋势
“9·11”事件称得上是国际的“巅峰”之作,但很难说,们还会不会搞出超越“9·11”的“新作品”。从理论上讲,这种危险性是始终存在的。未来恐怖主义的趋势有可能出现两种极端状态。一种是:在各国对恐怖主义的强力打压下,恐怖主义难以组织有效的大规模报复措施,被迫重归较为原始的状态,转而与有组织犯罪、民族分裂等组织深度结合,成为新型非传统安全问题。另一种可能是:及时转变
策略,在巩固“基层”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到培养“高新”技术人才,获取“尖端”杀伤性武器方面来,从而使恐怖主义升级为所谓的“超级恐怖主义”。但是,今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传统的恐怖形式仍
将长期存在,在某些地区还可能激化、泛滥。因此,对传统恐怖主义的形式和手段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此同时,杀伤力更大,手段更先进的新型恐怖主义或曰“超级恐怖主义”已经悄悄登场:2002年轰动美国的事件已经引起了世人的高度恐慌和警觉:人们还担心,一旦掌握了攻击特定人种的基因武器技术,人类的未来将变得更加莫测和凶险。
1.核恐怖主义。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核恐怖主义的威胁。国际原子能机构受联合国的委托着手起草制定相关的文件:1980年3月,68个国家签署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制定的《物理保护核物质公约》。最近20年发生的150多起重大事故,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核危险水平不断上升,这也使公约的缔约国进一步扩大。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裂变物质监控体系和反恐法律都不尽完善,这就为扩大活动范围提供了客观条件:此外,最需要关注的是,人是核安全保障领域最薄弱的环节;目前在核领域工作的专家和辅助人员有数十万之多,曾有新闻透露,一名心理失常的美国核弹操作员试图用手射击对人们进行极端报复。俄罗斯管理体制的弊病更使有机可乘。许多分离主义分子都曾在前苏联核部队服役,他们非常了解核设施的安保系统,以及各种可以不经批准就能进入这些设施的秘密通道和方法。目前,中亚地区已经成为核材料走私的最大集散地,“基地”组织曾数次派员前往。
当前,最有可能的核恐怖形式有:1.直接引爆核弹。这要求自己拥有或从第三方获得核弹。目前尚未有情报显示,哪个获得或有能力制造核弹。2.对核设施进行破坏。实施破坏不需要
具备核物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经过普通军事培训的完全可以达到。即使破坏行为没有造成反应堆爆炸或地区内放射性污染,那么破坏活动所引起的心理效应也将是巨大的。3.脏弹。常规加上放射性物质,就可以在人口稠密区域通过放射性污染给大部分地区造成惨重损失。如脏弹在100米左右的高度发生爆炸,则周围100--120平方公里的地区都将被污染。脏弹的主要功效不在于直接杀伤人员,而在于诱发巨大的社会、经济恐慌。
2.化学恐怖主义。使用化学毒剂达到恐怖主义目的的问题十分复杂。目前尚没有切实可行的机制来降低这种威胁的危险性。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危险的化学制剂,如,从化学武器库中窃取、收买化武专家或自制化学毒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通过和生效只能局部解决预防化学恐怖主义的任务,因为该条约的基本内容主要是针对国家间关系领域。
目前,最有可能的化学恐怖形式有:1.投放化武毒剂。1995年,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施放自制的毒气,造成数人死亡、 1000余人受伤的惨剧,是迄今为止发动的最大化学。2.向供水源、食品厂投毒。3.袭击大型化工厂、化武仓库。
3.生物恐怖主义。生物恐怖主义在许多方面都与化学恐怖主义相似。“9·11”事件后的事件,使人们对生物的担心与日俱增。但最令人担心的是基因工程的飞速发展。基因武器的最突出效能就是对不同基因的可选择性。有报道称,伊拉克曾积极研制“骆驼痘”,一旦成功,将对非阿拉伯人种造成伤
害,而阿拉伯人种则具有先天的免疫力。当前许多国家都在秘密研制基因武器,一旦其技术为所窃取,后果不堪设想。
未来可能的生物恐怖形式有:1.农业恐怖主义。有专家预计,利用致命病毒在农业领域扩散传染病的可能性非常大,2.基因武器。目前,尚未有基因武器问世。如何防范掌握基因武器是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
4.信息恐怖主义。包括利用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心理影响活动和破坏信息系统造成信息网的瘫痪。手段有:1.网络黑客。入侵各种网站、保密系统,盗取、删除、破坏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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