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论文
浅谈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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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的论文范文篇一:《浅析国家安全思想的哲理内涵论析》
论文关键词:国家安全;西方政治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摘要:在国际政治中,安全是一个基本的概念,也是一种基本的价值。国家安全思想是国际政治理论的重要内容。西方政治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各自对“安全”思想内涵的理解不同。科学认识“安全”思想是研究国家安全的理论前提和基础。
十多年前,当东西方冷战结束,世界战略格局重组时,许多人曾预言,人类社会正在从非理性的对抗走向建设性的对话,从无休止的冲突走向互利性的合作,世界可能比以前相对安全。国际形势总体上趋于缓和,一度成为各国政治家和学者的共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同时,中国积极开展多边外交和国际合作,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中国总的安全环境是好的。然而,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的现实无情地昭示人们:国际形势空前复杂,人类社会很不安宁。中国的内外安全环境也已发生了新的变化,安全需求和压力在加大。中国的改革开放进人了新的时期,新旧矛盾交错而复杂。中国加人WTO,既要参与又要改造不公正不合理的旧经济体制。中国经济要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贸易战。美国等西方国家继续对我进行“分化”、“西化”,进行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9·11”昭示恐怖主义危害上升,新世纪“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世界仍然很不安宁”。因此,在新的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重视国家安全研究,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全面应对新世纪的新挑战。
在国际政治中,安全是一个基本的概念,也是一种基本的价值。现实主义理论代表人物阿诺德·沃尔弗斯很早就提出,安全“是一种价值”,是国际政治研究的“起点”和“落点”。安全思想和国家安全思想在历史上的出现,相对于“安全”及“国家安全”概念,要早得多。早在中国古代重要历史文献《易经》中,就包含着安全的思想,其“泰卦”中的“泰”字,就有通达、安全之意。《易经》中还有这样的说法:“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尚书》也有类似的提法:“思则有备,有备而无患也。”非传统安全包括哪些内容
我们甚至可以说,有了人类就有了安全思想,有了国家就有了国家安全思想。所以说,国家安全思想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内涵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扩展的。国家安全思想又是一个相对的“文化”范畴,西方政治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对“安全”思想的理解有很大差异。也就是说,不同的国家或国家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对国家安全会有不同的认识,会追求不同的安全目标,采取不同的安全手段。
一、西方政治思想中的国家安全思想
从词源上讲,“安全”一词来源于英语中的“确定”( sure)和法语的(suf)。在牛津大词典中,其定义为“拥有或足以提供信心,保障和确定的状态”。以此观之,免于安全之困就是拥有发现事物可预见性与认识客观事实的知识和信心。
在现代西方语系,特别是在英语语系中,安全的词汇有两个,分别是Security和Safety,含义都是免于恐惧担心和危险等的状态或感觉,即免于怀疑和不确定。在法语中,表示“安全”含义的也有两个词,即Security和surety,分别表示“感觉”和“状态”。综合来看,“安全”在西方语系中,也表达了两层含义,一种是主观感觉,一种是客观状态,即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动词“使安全”( to secure)最初也是用来描述人的,后来被用于国家。
现代意义上侧重于国家军事和外交含义的“安全”一词,只是到了18世纪末才被广泛地使用。当时理性主义和启蒙主义盛行,在霍布斯、卢梭和孟德斯鸿等人看来,个人出于寻求安全和自由的目的,通过契约结成国家来保障自身的安全与自由。
西方政治思想中,安全思想在最基本的意义上,是指个体的生命,心灵、躯体及其(主要就人类而言)外在所有物不受任何力量、特别是暴力的侵犯和损害。西方安全思想最早可追溯于作为西方政治思想之本的自然法(Natural Law)观念中,自然法是一切法律的依据,它是建立在人性基础之上的。
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认为:“自然法的根本原则:一是各有其所有,二是各偿其所负。”还认为:“‘他人之物,不得妄取;误取他人之物者,应该以原物和原物所生之收益归还物主,有约必践,有害必偿,有罪必罚’等等,都是自然法”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认为:不存在最高权威时,人处于“纯粹的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 )”中,自然状态是这样一个王国,在这个王国中,人们只被强烈的自然情感所控制。
由于自然状态中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每个个体都会与其他人发生冲突,正如处于“自然运动
”中的其他类型的自然体之间的冲突一样。由于这些原因,自然状态中的生活的确是“贫穷、鳗龋、残忍以及短寿”的,对权力进行角逐的斗争也是根本性的。因此,霍布斯形容这种自然状态是充满暴力和战争的无政府状态,是一种“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a war, as is of every man, against every man)”。所以,霍布斯最后认为:虽然有多种自然法的原则存在,如果没有某种权威使人们必须遵守它,自然法不过形同虚实,人们仍会互相冲突,安全仍不能得到保障。
因此为了社会的共同利益,为了和平与安全的需要,在理性的启迪下,人们便订立契约,各人都放弃了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交给某人或某个集体,让他或他们拥有权威和力量来管理社会……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在这里,霍布斯指明国家创建的目的是在于维护和平与安全。
此后,洛克对格劳秀斯的自然法观念,进行了深刻的个人主义改造,也对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进行了攻击,洛克把自然状态看作是“和平、美好意愿、互助以及保存”这样一种状态,并认为,自然权利本质上有三种:生存权、自由权及财产权。洛克断言,人自己的财产权和尊重他人财产的责任同时存在,人的这些权利和责任的产生并不是利维坦所决定的。但是,生
存和自由的权利不可能被证明,因为它们是显而易见的公理。由此,安全可以得到它最明确、最简洁也最基本的哲理界定:个人安全即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无虞侵害和剥夺,只要其实际行使不侵犯其他个人同等的当然权利;国家安全依照个人/国家之比拟,即国家安享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选择国内生活方式的自由,只要它同时尊重其他国家同等的当然权利;国际安全即在国家普遍安全的前提下,国际社会处于类似洛克式“自然状态”的那种和平、有秩序和较有道德的无政府状态。
英国学者曼戈尔德(Peter Mangold)在《国家安全与国际关系》一书中指出,从词源上讲,“国家安全”是个美国概念,尽管在第四任美国总统麦迪逊( J·Madison )的著作中可到有关的思想,但它的出现只是近几十年的事。据他考证,“国家安全”的现代用法最早出现在美国报纸专栏作家李普曼(Walter Lippmann )1943年的著作《美国外交政策》( US Foreign Policy)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个提法才成为国际政治中的一个常用的标准概念,成了取代诸如军事事务、外交政策、外交事务等较陈旧词汇的新提法。“安全”一词从指称个人的福利,转移到了国家的专利,个人反倒成了它的手段。国家利益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从罗斯福新政时指国民福利,发展到了冷战时期专指国家安全。
阿诺德·沃尔弗斯对安全作了这样的解释,他认为:“安全,在客观的意义上,表明对所获得价值不存在威胁,在主观的意义上,表明不存在这样的价值会受到攻击的恐惧。”也就是说,安全(security)通常是指没有危险,免于恐惧。安全指以下三种状态:一是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二是主观上不产生恐惧,三是后果上不蒙受损失,反之,都是一种不安全。具体到国家安全领域,安全就是指国家不存在威胁,免于恐惧,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国家安全包括国家内部安全和国家外部安全。传统的国家安全概念主要是指国家的生存不受威胁。就国家外部安全而言,主要是指不存在军事威胁和军事人侵。可以说,战后至今在西方政治思想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视权力为国际政治本质的现实主义理论,是地地道道的国家安全观,即现实主义的均势安全观。现实主义的均势安全观,连同自由主义的制度安全观、建构主义的安全共同体观,是目前在西方国际政治领域主要存在着的三种安全理论。
冷战结束后,两极格局解体,国际安全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集中表现在:原来被冷战掩盖的各种矛盾日益凸现出来,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日趋复杂化、多样化。针对冷战后安全领域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西方学者提出了“非传统安全”和“新安全”的概念,以示区别于冷战时代的“传统安全”概念。“非传统安全”和“新安全”等概念的提出和思想的发展,大大丰富
了国家安全思想的哲理内涵。这些概念涉及的很多问题尚无定论,甚至是学术界根本未仔细讨论过的,有待进一步探索与完善。
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安全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阐述国家安全思想,但在他们的著作中却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国家安全思想内涵,如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对社会主义问题认识等理论中,都包含着重大的安全意义;列宁在亲自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更是在多方面的理论论述中阐述了有关国家安全的思想,如国家理论、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理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理论、“新经济政策”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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