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派出所办居住证明要什么材料
从《居住证暂⾏条例》第九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般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居民⾝份证、本⼈相⽚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到派出所办要什么材料
《暂⾏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居民、本⼈相⽚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明⽂件、或者⼈、⽤⼈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商、、⽤⼈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和⾏动不便的⽼年⼈、残疾⼈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代办⼈的合法有效⾝份证件。
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次性告知申领⼈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之⽇起15⽇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
⼆、成都居住证办理条件
1、来蓉⼈员在蓉滞留24⼩时以上的,应当由本⼈或者⽤⼯单位、房屋出租⼈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证是什么2、流动⼈⼝⾃办理居住登记之⽇起⾄申领居住证之⽇⽌,连续居住满6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的,由本⼈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满6个⽉,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持有⼯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制⼩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的;
(5)共同⽣活的直系亲属(⽗母、配偶、⼦⼥)具有本市户籍的。
居住证在之前叫做暂住证,之后才是更名为现在的居住证。⽽早在前⼏年,我国出台了《居住证暂⾏条例》其中就申领居住证的相关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于是在申领居住证的时候可能实际要求提供的材料会存在⼀些差异,当然在申领⼿续上⾯显然也不会⼀模⼀样。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