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义务性、长期性、专用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
  4、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湛江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20%
  6、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7、单位如何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先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开户申请,然后单位凭经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申请,到银行(目前只是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应资料相应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8、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时限如何确定?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9、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是强制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住房公积金。
  10、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测算出来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11、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为职工进行补缴?
  答:一般而言,单位遇以下情况需要为职工进行补缴:
  (1)单位因种种原因遗漏为某一个或某几个职工缴纳一个月或多个月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因种种原因未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欠缴单位分批补足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4)单位因错误缴存需补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5)经批准缓缴,效益好转后,应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12、单位为职工进行补缴是否需要经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答: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需要经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市)公积金办事处审核:
  (1)正常缴存单位为整体或部分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2)需进行补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存户管理
  (3)需进行补缴的职工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什么是公积金  (4)需为职工补缴的单位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办理补缴手续的;
  (5)需进行补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在新单位,原单位无法直接进行补缴的。
  1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
  答: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职工种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
  14、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答: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每年630日进行结息。
  1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16、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够办理封存?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个人账户应予以封存:
  (1)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6)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7)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8)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封存。
  17、请问跳槽到新公司后,公积金应该按什么基数来缴纳?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18、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好处?
  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以下优惠政策:
  (1)缴存时的资助。职工每月拿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存,其单位也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给予缴存,均归个人所有。
  (2)缴存后的扶持。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
  (3)享受政策性贷款优惠。缴存公积金后,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职工可以按规定提取使用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
  (5)职工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
  19、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对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注销,并自办妥变更或者注销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0、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专用性?
  答:这是指住房公积金的属性是个人专项住房资金,归个人所有,而不是一般银行储蓄资金,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向是特定的,主要用于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如购建房、翻建、大修、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
  21、住房公积金本息收入可否免缴个人所得税?
  答: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缴个人所得税。
  2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原则是什么?
  答:所有单位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和规定的比例,逐月、按时、足额为本单位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3、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答: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本人(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住住房租金超出家庭月收入10%的;
  (4)调离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男满50岁、女满45的;
  (8)离休、退休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4、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答: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提升企业形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在企业内部,企业为职工着想,关心员工住房需求,给员工以认同感和归属感。在企业外部,能增强企业守法经营、以人为本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企业吸引和集聚人才,提高企业竞争,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同时,因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也让企业交纳的所得税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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