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产品噪声控制与检测指南》
中国船级社
游艇检验验船师须知2013.09.01
目录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二检验依据
三检验报告程序
第二章审图注意要点
一送审图纸内容的确认
二审图项目检查
第三章现场检验要点
一总则
二检验要点
1 符合性检验
2 型式检验
3 检验控制要点
3.1工艺认可
3.2原材料控制
3.3生产过程监控要点
3.4艇体成型模具检查
4 艇体结构检验要点
4.1玻璃钢艇
4.2钢质艇
4.3铝合金艇
5 安全设备及环保要求检验要点
5.1信号设备
5.2无线电通讯设备
5.3航行设备
5.4救生设备
5.5环保要求
6  消防
7、载重线
8、稳性
9 轮机
9.1机械设备安装检查和试验要点
9.2汽油机和(或)汽油柜的舱室检验要点
9.3轴系和推进器检查要点
9.4燃油系统
9.5排气系统
9.6舱底水设施
9.8 操舵装置
10.电气设备检验
10.1 电源与配电
10.2 照明
10.3系统保护
10.4 电缆
11  液化石油气(LPG)动力游艇的附加检验要求
12  舾装
13  船体外部检查要点
14. 航行试验
第四章证书、报告及检验记录
附录
1工艺认可
2生产过程监控要点3 真空袋成型工艺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根据主管机关关于非营业性游艇管理以及检验的规定,非营业性游艇在检验项目、要求上与现行的国内航行船舶的检验有一定的特殊性。为指导和统一CCS开展非营业性游艇审图和现场工作,总部组织上海规范所、广州分社、青岛分社编制了非营业性游艇检验须知。
该须知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验船师开展非营业性游艇检验如何执行法规、规范的问题,重点编入了验船师在游艇检验工作中的相关检验要点提示和经验的描述,而对于法规、规范中已明确的配备要求、标准等内容在须知中一般采用“指向”而不重复记录。
二检验依据
非营业性游艇现场检验的检验依据有:法规、规范、规则、程序文件、验船师须知、检验指南、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本社认可或接受的技术标准、通函,这些文件都不同程度地对检验提出了各种要求。
在游艇检验依据中,法规、规范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是基础,是船舶检验时必须执行的标准;
《验船师须知》是对验船师提供各类服务的具体作法的描述,作为执行法规、规范、规则要求的实施指导;对于新的要求(包括政府有关规定),可通过下发通函的形式,来达到及时执行新要求的目的;通函下发一段时间后,通函内容可纳入规范、验船师须知或检验指南中去;
如在检验过程中,在法规、规范、规则、指南、验船师须知等中无法到相应的检验依据,可参考本社
认可或接受的技术标准;
程序文件用于保证检验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检验报告程序
3.1要遵循总部关于游艇检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
3.2如验船师在检验时发现不属本次检验范围的缺陷,也应进行检验并报告。另外如发现应提交的检验,如海损,修理或更换重要部件而未提交,应要求船东提交检验申请,并应及时报告。
3.3验船师不能在第三方(船员、保险人、船东)前批评其他船级社、船检机构或本社其他检验单位验船师的做法,如发现其他船级社、船检机构或本社其他检验单位验船师不适当做法等此类情况,验船师应书面提交相关资料给总部,由总部决定。
3.4验船师不仅要熟悉业务,还要及时地向总部提供业内信息,如:船厂和船东的开业、破产等信息。
3.5如检验中发现新型船舶,应及时通知总部,以便获得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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