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复习题
法学辨析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在阶级社会中,“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只能是在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中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但应当指出,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通常只有与统治阶级根本利益一致的意志,才需要上升为国家意志并通过法的形式表现出来。另外,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不是阶级内部某个人的意志或意志的简单相加。这种根本意志、共同意志是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反映。
2.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依据法所规定的具体内容的不同而对法的形式进行的一种分类。
3.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法是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具有阶级性,但它不同于以往剥削阶级的法律.而是有着更为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以万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4.法系:当代主要法系有三个: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社会主义法系。
5.两大法系比较:第一,法律渊源木同。第二.法的分类不同。第三,立法技术不同。
6.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以权利、义务为主的内容。
7.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中所需要的客观实体。并不是一切天然存在的物都可以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8.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9.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以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
10.正义的概念:正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指它是有条件的、受制约的、可变的概念,并不是指不存在判断是否正义的客观标准。
11.正义与法律的关系:一个不正义、不道德的法律、只要是合法地制定的,仍应被认为具有法律效力。
12.利益也是法律的实现的动力和归宿:首先,利益决定着法律的形成和发展。其次,法律对利益的形成、实现和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
13.道德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它们都表现为社会的行为规范,二者互相渗透、相辅相成。
14.当代中国主张的法治和德治和古代儒法两家各自主张的德治与法治,在用语上有相似之处,但在实质上或形式上都有原则区别
15.制定法:制定法既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家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16.判例法:在当代中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不具备普遍的约束力,但其对司法和执法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17.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我国立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18.当代中国的立法程序:我国的立法程序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以及法律的公布。
19.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20.法的遵守:即“守法”,是法的实施的基本形式,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权利的行使;积极义务的履行;禁令的遵守。
21.执法: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22.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一,司法公正和效率。第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四,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3.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授权的机关予以追究,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种职权。
24.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是国家保证法的实施的重要形式犯罪未遂
25.立法解释是制定该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它属于立法的补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解释的效力与解释的法律相同
26.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也称非法定解释、无权解释,是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其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非正式解释包括学理解释和仔意解释。
27.法律监督释义:从狭义上讲,是指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一般国家机关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从广义上讲,是泛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有关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28.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新中国宪法的历史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开始之后,在各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制定了相应的宪法,经历了曲折的历程。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54宪法。它由一个序言和4章106条构成。54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一部较好的宪法。第二部宪法是1975年宪法,它只有30条,是一部内容很不完善并有许多错误的宪法。第三部宪法是1978年宪法,共60条。由于它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仅1年的时间里颁布的,所以没有完全摆脱1975年宪法的影响。第四部宪法是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它由一个序言和4章138条构成。这部宪法既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又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治国
安邦的总章程。1982年宪法颁布后,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共进行了四次修改,即1988年、1993年、1999年和 2004年,共有力条修正案。
29.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①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通过政党实现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明确的革命目标。工人阶级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②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工农联盟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依靠力量,是党和国家制定政策以及国家制定法律的基本出发点。③知识分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依靠力量之一。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它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30.政治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1.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又称法律形式,是关于行政法律规范以什么方式表现的制度。在我国成文去的立法制度中,行政法的表现形式是很丰富的:
32.行政机关:行政主体的角主要由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但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机关法人的平等身份参与民事活动时,不作为行政主体看待。
33.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其他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34.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5.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行政许可,必须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
36.民法的概念: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密切相联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并且能够用民事方法加以保护的那部分人身关系,包括人格权关系和身份关系。   
37.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同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不享有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38.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特征:⑴物权是权利人对物的权利。⑵物权是以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为内容。⑶物权是由权利人直接行使的。⑷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39.债权概述: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债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
40.债权主要有如下特点:1.债权为请求权。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债权人的利益只能通过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债务仅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因而债权人只能请求特定的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3.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债发生的原因可分为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约定之债的设立采取任意主义。4.债权具有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各个债权具有同等的效力。
4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
4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的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立遗嘱的被继承人是遗嘱人,接受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是遗嘱继承人。
43.商标的概念:商标即商品标记,俗称“牌子”,是附置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记、颜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将一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
4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不受保护的作品有四类:1.法律禁止的作品;2.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等;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5.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只要发明人或设计人作出的发明创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属于职务发明:①在本职丁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仟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④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46.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的,也有口头的。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
4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48.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⑴欺骗性交易行为;⑵商业贿赂行为;⑶虚假宣传行为;⑷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⑸低价倾销行为;⑹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⑺商业低毁行为。
49.劳动合同订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50.自然人主体: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51.犯罪故意:所谓故意,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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