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司法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根源。”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的专门机构,不仅承担着反腐败工作的重大职责,而且也面临着对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巨大挑战,其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检察院和检察官在人民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职能作用的发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院衡量全部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也是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检察官,能促进法律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检察官不廉洁执法、贪赃枉法,必然没有公平正义而言。同时,也会损害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其次,检察机关只有自身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才能具有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执行力,才有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全面、正确、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一、检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什么机关(一)检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所面临的主观问题。
从全国总体上看,检察队伍建设是健康发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职务犯罪呈现出高智能、低年龄、集体化的特点,大案、要案、串案上升;个别检察人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得还不牢,在执法活动中不公正,不严格,不廉洁,不文明的问题仍然存在,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依然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力度不大;制度执行监督力度还不够深入。
(二)检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所面临的客观时代背景。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落实“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开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的重要一年。这一年,担当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服务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新提高,束缚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突破阻力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新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是我们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指针。
二、新形势下,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重业务,轻廉政,思想认识不深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检察业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对来说较为突出。少数部门及干警包括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业务工作上,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没有把廉政文化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思想教育工作不深入,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强,放松自我约束,忽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在消极腐朽思想面前经不起考验。有的中层干部和干警认为,自己只是普通的党员干部,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对于党风廉政建设不放在心上,对错误的思想倾向教育、批评、制止不够及时。
(二)针对性不强。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更多强调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检教育,而忽视了对一般干警廉洁意识的灌输和廉洁从检行为的培养。基层检察干警工作繁杂又直接面向社会、面向众,实际工作做得多,而静下心、坐下来参加学习的时间较少,导致一般干警从思想上认为廉洁从检是领导干部的事,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甚至出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形式主义”、“无用论”等错误观念,无形中产生了“思想意识腐败”。
(三)氛围不浓厚。党风廉政建设互动不够,宣传不力,参与性不强。除单位领导和职能部
门外,一般干警很少主动参与到廉政建设活动中来。对廉政建设严肃有余,方法不活,创新不够。有的一提到廉政建设,首先想到的是“上大课、做报告、树典型”等“老三篇”,学习内容仅仅停留于看看教育视频,照本宣科,不能结合实际灵活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制度落实与监督不力。一方面,当前已经出台的一些制度的弹性较大,在具体操作上有较大的浮动幅度;有的制度存在相互矛盾、重叠的现象,执行的随意性较大,缺乏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客观上导致制度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制度的落实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研究探索落实的方法不够深入,监督检查不到位,使有些制度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力,使得一些不廉洁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另一方面,监督意识不强,还没有在思想上确立起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监督、主动监督的思想观念。此外,没有充分运用各种监督力量开展监督,如对如何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研究得不够;媒体等领域参与监督的方式、方法匮乏;民主监督,往往是事后表态拥护的多,而事前参与的少;众监督往往因为不了解真实情况而发挥不了应有作用。
三、新形势下检察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途径
面对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健全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廉政体系,从源头上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形象和威信。
(一)抓好教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执政党最大的危险就是腐败”。为帮助广大干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兴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定全体干警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检察机关必须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重点加强以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践行党的众路线并行的思想教育,着力解决政治觉悟、思想道德、理想信念和行为方式上与检察机关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教育和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保持廉洁自律的政治本。
一是要紧抓经常性廉政教育。结合每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全面系统
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纪政纪条例条规,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遵守纪律的重要性,了解违反纪律将会受到什么处理,营造“学纪、懂纪、守纪”的良好氛围,增强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在复杂的环境下,不被利所惑、不受情所困、不为私所动,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增强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侵蚀的能力,使廉洁从政的核心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要把正面引导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要注重发现和培植身边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秉公执法的好典型,弘扬正气,尽力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说服身边人,同时,抓住系统有代表性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其踏破道德防线、僭越党纪国法界限的演变过程以及“一人不廉,全家不圆”的严重后果,使全体干警从中吸取教训,起到“廉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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