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办理户⼝迁出⼿续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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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办理户⼝迁出⼿续需要哪些材料流程是什么
办理户⼝迁移证
⼀、居民户⼝迁往市、县外的,凭迁⼊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准迁证、《居民户⼝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迁移证。
⼆、⼤中专院校毕业⽣户⼝由学校迁往市外的,凭省、市⼤分办、教育、劳动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和学校集体户⼝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学⽣毕业由家庭户⼝迁往市外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接受单位证明办理户⼝迁出。
(⼀)办理本市城区户⼝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的居民户⼝簿及居民⾝份证,⾮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集体户⼝转⼊居民户⼝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迁出的需持迁⼊地街、乡、镇⼈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迁出需持迁⼊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的居民户⼝簿及居民⾝份证;
2、外省市迁⼊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的,应出⽰相应证件。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办理户⼝准迁证
公民因购买商品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作调动、投资经商办企业、被企业招聘等原因,户⼝迁移到外县、市的,需经迁⼊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并签发《户⼝准迁证。
⼀、凡在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公民,准予本⼈及直系亲属户⼝迁⼊。所需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迁移⼈员《居民户⼝簿、直系关系证明、居民⾝份证。
⼆、凡与企事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统筹⾦的,准予迁⼊。所需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会统筹⾦凭证、居民⾝份证。
三、夫妻分居,直系亲属投靠,准予迁⼊。所需证明材料:结婚证(夫妻投靠);⽗母与⼦⼥关系证明。迁移⼈员《居民户⼝簿、居民⾝份证。直系亲属是指:夫、妻、⼦、⼥、⽗、母。
四、⼯作调动⼊户: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或调⼊的⼈员,准予本⼈及直系亲属迁⼊;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异地调动的⼈员,准予本⼈及直系亲属迁⼊。所需证明材料:省、市⼈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令;省市组织部门的任职命令;垂直管理单位的调令或任职命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随迁⼈员《居民户⼝簿及居民⾝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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