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这样,就能够把各民族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保障国家的独立和繁荣。篇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制度:民主集中制(人大与人民,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中央与地方)
    基石: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组成:人大代表
    权利:①审议各项议案②表决各项决定③提案权④质询权
    义务: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与众保持密切联系;听
    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
    为什么: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
    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
    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五项基本原则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3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充分体现了人民利益和意志,显示了我国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4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它保证了国家机关
    协调高效运转,它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5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
    政党制度
    基本内容:①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②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多党合作的根本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⑤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发扬
    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为什么:①它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②它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
    ③它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④它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含义: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
    权的制度。
    为什么: 1根本上是由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它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3“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社会基础
    4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政治基础
    5优越性:a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b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c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
    d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民族问题
    关系原则制度+其他
    中国共产党
    性质(先锋队,三个代表)
    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理念
    地位(核心,执政党)
    ①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
    ②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③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政治领导
    执政方式
    民主: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科学:遵循执政规律、建设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实现科学领导
    依法: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党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
    政党制度(地位;基本内容12345)
    国际与中国
    主权国家
    权利(独立;平等;自卫;管辖)
    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既享有基本权利,又必须承担相应义务 
    国际组织
    作用(促进交流与合作;协调国际关系;调节国际争端;缓和国家矛盾)
    国家利益1国际关系是由国家利益决定的;
    2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共同利益是合作的基础,利益的相悖是引起国家间摩擦或冲突的根源。
    维护我国利益是我国对外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安全利益,政
    治利益,经济利益
    时代主题
    1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2 坚定地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改变旧的国际秩序,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
    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12345
    竞争实质
    1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2提高综合国力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
    外交政策
    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基本内容:1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
    本目标。
    2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
    外交职能
    切实履行好对外交往职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趋利避害,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和机遇发展自己。
    形式
    联合国
    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原则: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得对其
    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
    作用: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实行人道主义援
    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篇三: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人代会),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
    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
    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
    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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