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先进单位、先 ...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3.12.18
【字 号】辽财法[2013]837号
【施行日期】2013.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辽财法〔2013〕837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辽财法〔2011〕698号)下发以来,我省财政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法治财政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主线,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措施,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形式多样地开展财政普法教育,大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取得明显效果。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依法理财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发〔2011〕6号)中关于“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的要求,根据《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计分标准》和各市上报总结、图片、视频资料等情况综合评定,现将受表彰的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布,并由省财政厅发给奖牌和证书。请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会人员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再接再厉,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财政“六五”普法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做出新贡献。
辽宁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18日
全省财政“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名单
(按考核所得分数排列)
  (一)市级财政部门先进集体
  锦州市财政局
  盘锦市财政局
  沈阳市财政局
  葫芦岛市财政局
  丹东市财政局
  昌图县财政局
  (二)市级财政部门先进普法办公室
  抚顺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
  本溪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
  辽阳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
  朝阳市财政局普法办公室
  (三)县区级财政部门先进集体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局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
  大连瓦房店市财政局
  大连旅顺口区财政局
  鞍山市台安县财政局
  鞍山市立山区财政局
  抚顺清原县财政局
  抚顺县财政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丹东东港市财政局
  丹东宽甸县财政局
  锦州市黑山县财政局
  锦州市凌河区财政局
  营口盖州市财政局
  营口鲅鱼圈区财政局
  阜新市阜蒙县财政局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
  辽阳市辽阳县财政局
  辽阳市宏伟区财政局
  铁岭市调兵山市财政局
  铁岭县财政局
  朝阳北票市财政局
  朝阳喀左县财政局
  盘锦市大洼县财政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财政局
  葫芦岛市连山区财政局
  葫芦岛市建昌县财政局
  绥中县沙河镇政府财政所
  绥中县城郊乡政府财政所
  昌图县四面城镇财政所
  昌图县太平镇财政所
  全省财政“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名单
  赵德明 沈阳市财政局
  溥 莉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局
  李 军 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
昌图县  涂京联 大连市财政局
  田 丽 长海县财政局
  王传雷 普兰店市财政局
  沈 箭 鞍山市财政局
  马文威 鞍山市铁东区财政局
  马文峰 鞍山市岫岩县财政局
  金 波 抚顺市财政局
  王 贺 抚顺县财政局
  潘维林 抚顺清原县财政局
  刘 云 本溪市财政局
  柳玉泉 本溪县财政局
  李玉铁 本溪桓仁县财政局
  王维佳 丹东市财政局
  冷倩倩 丹东市元宝区财政局
  郭 毅 丹东市振安区财政局
  王丽艳 锦州市财政局
  王 祚 锦州北镇市财政局
  徐洪喜 锦州太和区财政局
  高延明 盖州市财政局
  王怀宇 营口开发区财政局
  曹 宇 阜新市财政局
  黄永江 阜新市阜蒙县财政局
  赵晓新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
  孙长清 辽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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