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忠孝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象公(交)行罚决字[2022]0102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象公(交)行罚决字[2022]0102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5012729990200
【处罚日期】2022.05.0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周中队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象山县
【处罚对象】赖忠孝
驾驶证分类【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7:46
处罚名称 | 赖忠孝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象公(交)行罚决字[2022]01022号 |
被处罚对象 | 赖忠孝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5月06日中午,赖忠孝驾驶无号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在象山县***,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在该路段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决定给予赖忠孝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待本地疫情结束后由象山县公安局送象山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06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周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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