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0.06.17
【字 号】苏农机人[2010]29号
【施行日期】2010.06.1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苏农机人〔2010〕29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的通知》(苏农机人〔2005〕41号),充实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师资队伍,确保我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的开展,省局决定举办一期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理论教员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性疾病等影响正常教学的疾病,能适应教学工作需要。
  3.具有农机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教练员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性疾病等影响正常教学的疾病,能适应教学工作需要。
  3.持有拖拉机驾驶证(准驾机型为G、K),并具有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
  4.持有拖拉机驾驶员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根据省局苏农机管〔2009〕34号文件规定,驾驶证有效期满的拖拉机教练员,由各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所统一换发市级档案编号的驾驶证。2010年2月1日起,需要申报拖拉机教练员资格的,应到所辖地市级农机安全监理所申领拖拉机驾驶证。
  二、申报材料
  (一)理论教员申报材料
驾驶证分类
  1.《江苏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理论教员资格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经所在地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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