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标准版)
义务教育
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    4
一、课程性质    4
(一)人文性    4
(二)审美性    4
(三)实践性    5
二、课程基本理念    5
(一)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5
(二)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    5
(三)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    6
(四)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6
(五)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6
三、课程设计思路    7
(一)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    7
(二)设计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    7
(三)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    7
(四)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    8
(五)课程内容的设计,在明确的规定性和适度的弹性之间寻求平衡,给教师教学和地方音乐课程资源开发留有创造和选择运用的空间    8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8
一、总目标    8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    9
(二)过程与方法    9
(三)知识与技能    10
二、学段目标    10
(一)1~2年级    10
(二)3~6年级    11
(三)7~9年级    11
第三部分课程内容    12
一、感受与欣赏    12
(一)音乐表现要素    13
(二)音乐情绪与情感    13
(三)音乐体裁与形式    14
(四)音乐风格与流派    14
二、表现    15
(一)演唱    15
(二)演奏    16
(三)综合性艺术表演    16
(四)识读乐潜    17
三、创造    17
(一)探索音响与音乐    17
(二)即兴编创    18
(三)创作实践    18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18
(一)音乐与社会生活    19
(二)音乐与姊妹艺术    19
(三)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20
第四部分实施建议    20
一、教学建议    20
(一)教学中应注童的几个问题    20
(二)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22
二、评价建议    23
(一)评价内容    23
(二)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23
三、教材编写建议    24
(一)教材编写原则    24
(二)教材内容编写建议    25
(三)教材呈现形式的建议    25
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26
第一部分 前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美育被列入国家教育方针之后,音乐教育事业获得迅速发展。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本标准的制定,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重要作用。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课程性质
音乐课程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音乐课程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人文性
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无论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请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二)审美性
“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三)实践性
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
12年义务教育
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含、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
(一)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及不同文化认知有机结合。
兴趣是音乐学习的根本动力和终身喜爱音乐的必要前提。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不断提高音乐素养,丰富精神生活。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