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接委托书
房屋交接委托书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由巢湖伟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凤凰名城一期项目3#-*-***室房屋交验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事项:
    1、被委托人有权对被委托的房屋进行验收,开发商应主动向被委托人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2、被委托人有权签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物品(钥匙、猫眼等)。
房屋产权
    3、被委托人有权对被委托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可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可拒签房屋交接书,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开发商应向我被委托人出具房屋实测面积的依据(即房屋产权证上证明的房屋建筑面积的依据),确认产权证上证明的面积记载无误后,还要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相比较,发现面积有增减,被委托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处理。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开发商采用隐瞒、欺骗的手段蒙蔽我被委托人,一切后果由开发商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共壹页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