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项目可行性报告
篇一: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益性公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 总论
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
承办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办单位:某某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某某
项目拟建设地点
某某县某某村
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
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
某某县工程咨询中心接受某某县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委托后,即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并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范、协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后,形成此报告。
研究的依据与范围
研究依据
1、承办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书
2、《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 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4、《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5、《商丘市殡葬管理办法》商发[2008] 号
6、《某某县殡葬管理办法》民发[2008] 号
7健康产业项目有哪些、《某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
8、《某某县“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某某县北关镇等80个村镇发展总体规划》
10、有关设计标准与规范
11、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基础数据
研究的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本报告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查勘,对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与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组织机构和定员、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资金筹措和效益评价,为项目的决策和建设提供可靠依据。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某某县殡葬改革工作的逐步深化,全县火化率居商丘市前列。尤其是解决好占总火化总量80%以上的农村死亡
人口的骨灰安葬和处置问题,则是殡葬改革目标最终能否实现的关键。解决好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理问题,不仅对深化殡葬改革有着深远意义,也是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单纯靠行政手段,也不能单靠说服教育,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解决众安葬和处置骨灰的实际问题。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有着占地小,对土地的需求有限,维护
费用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水、电和采暖),可循环使用,且距离众较近,方便众祭祀等优点。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仅可以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置的问题,也可使众逐步形成一种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彻底解决农村骨灰寄存难问题,有效遏制农村骨灰二次土葬,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从全县实际情况看,县城居民死亡人口的骨灰基本都寄存在县殡仪馆和公墓,而农村死亡人口骨灰95%以上是被丧属带回农村进行安葬。将骨灰带回农村安葬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认为人死后即便是火化了也应该将骨灰埋葬起来;二是农村没有骨灰寄存设施,而大多数众居住地距离县殡仪馆(公墓)较远,把骨灰寄存到县殡仪馆(公墓),祭祀不方便,往返时间长,
花费也较高。因此,全县农村每年有近3000具骨灰用或大或小的棺材进行 “二次土葬”,使耕地里出现大量坟头。这不但没能节约土地和木材,反而使众经济负担加重,也使充满封建迷信彩的丧葬习俗死灰复燃,与殡葬改革的本义背道而驰。“二次土葬”成为伴随殡葬改革的老大难问题。
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但减轻了县殡仪馆或公墓骨灰寄存的压力,解决了农村众骨灰寄存难的问题,方便了众祭祀,从根本上也解决了散埋乱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土葬问题。对破除封建迷信陋习,节约土地,引导众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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