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导语】⽆忧考从江苏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1年江苏勘察设计⼯程师报考⼯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8⽉9⽇-17⽇,考试时间:10⽉23⽇-24⽇,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公告原⽂如下:
  各设区市⼈⼒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江苏邮编  根据应急管理部⼈⼒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资源社会保障部⼈事考试中⼼《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作的通知》(⼈考中⼼函〔2021〕32号)和省⼈⼒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作的通知》(苏⼈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分⼯
  (⼀)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作,省⼈事考试中⼼负责具体考务⼯作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员进⾏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
⼯作,并与省⼈⼒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省⼈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和作答⽅式
  (⼀)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产管理”(客观题)、“安全⽣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其中“安全⽣产法律法规”“安全⽣产管理”“安全⽣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安全⽣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
  “安全⽣产专业实务”科⽬分为:煤矿安全、⾦属⾮⾦属矿⼭安全、化⼯安全、⾦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
  (⼆)客观题⽤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员应考时,应携带⿊⾊墨⽔笔、2B铅笔、橡⽪、⽆声⽆⽂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具,其他物品应统⼀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使⽤,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4个科⽬考试的⼈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免试1个科⽬的⼈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免试2个科⽬的⼈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资源社会保障部统⼀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新报考⼈员条件:
  凡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安全⼯程及相关专业⼤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产业务满7年。
  2. 具有安全⼯程及相关专业⼤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产业务满5年。
  3. 具有安全⼯程及相关专业第⼆学⼠学位,从事安全⽣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学⼠学位,从事安全⽣产业务满3年。
  4. 具有安全⼯程及相关专业硕⼠学位,从事安全⽣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学位,从事安全⽣产业务满2年。
  5. 具有博⼠学位,从事安全⽣产业务满1年。
  6.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产业务满3年。
  (⼆)免考部分科⽬⼈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级或正⾼级⼯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产业务满10年的⼈员,可免试《安全⽣产管理》和《安全⽣产技术基础》2个科⽬。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程专业经全国⼯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员,可免试《安全⽣产技术基础》科⽬。
  (三)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按原制度⽂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合格成绩的⼈员(含中专学历⼈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个周期进⾏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员,2021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程师职业⾏业界定表”(附件1),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含中专学历⼈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四)有关从事安全⽣产相关业务⼯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期为2021年12⽉31⽇。
  (五)⾹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件规定执⾏。
  (六)报名条件中“安全⼯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程及相关专业参考⽬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程及相关专业参考⽬录》(附件2)。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2021度中级注册安全⼯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全国统⼀上报名,上报名⽇期为2021年8⽉9⽇9∶00~17⽇16∶00,全国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址为:zg.cpta/examfront。
  (⼆)为减少报考⼈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报考⼈员应在⼯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仔细阅读中国⼈事考试“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址:www.cpta/promise.html。
  特别提醒:考⽣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www.cpta/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须采⽤近期彩⾊标准1⼨半⾝免冠正⾯证件照(尺⼨
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底⾊背景为⽩⾊。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原则上不进⾏照⽚更换。报名照⽚将⽤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员中随机选取部分⼈员进⾏信息⽐对,考⽣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10⽇~19⽇。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误的报考⼈员可进⾏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员不可进⾏缴费操作。报考⼈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8⽇~17⽇,报考⼈员可登录报名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仔细阅读《2021年度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审核⼯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址:
v/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事考试(www.cpta)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般情况报考流程
  1.⾸次报考⼈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份证号和⼿机号、电⼦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电⼦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员再次登陆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报考信息录⼊界⾯,完善个⼈信息(如专业⼯作年限、所
学专业、⼯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员,在登陆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份证号和⼿机号、电⼦邮箱等), 经 24 ⼩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报考⼈员是否选择采⽤告知制⽅式办理。
  报考⼈员如选择采⽤告知制⽅式办理,系统⾃动⽣成《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本,由报考⼈员本⼈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告知制的报考⼈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和报考⼈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在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告知制的报考⼈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程专业经全国⼯程教育专业认证。
  4.报考⼈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员留存备查)。
  (⼆)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我国居民⾝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我国居民⾝份证件报名的⼈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事考试机构进⾏处理。
  ⼋、考后审查
  (⼀)审查对象。截⾄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
  (⼆)审查时间。中国⼈事考试(www.cpta/index.html)将在12⽉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上旬在“江苏省⼈事考试上业务办理平台”( 址:ax.vip/bas)发布审查公告,请考⽣务必保持注册⼿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事考试上业务办理平台”(址: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省⼈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事考试”(v/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名单进⾏公⽰,公⽰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作⽇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政主管部门进⾏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式见《咨询》(附件4)。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效或者考试成绩⽆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为的,按照《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员可于上公⽰期结束4个⼯作⽇后,登录“江苏省⼈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 (ax.vip/bas)⾃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