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询证函
企业往来询证函索引号:
发函编号:1-007至:江苏省宜兴市兴旺制药环保设备厂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31日往来款项情况进行评估,按照中国资产评估规范的要求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文件精神,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信息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项目;如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未列入本函的其他项目,也请在“信息不符”处列出这些项目的金额及详细资料。如事务所直接来贵公司询证请核实其身份(姓名:身份证号:
);如来函,回函请直接寄至: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一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13。邮编:100044
江苏邮编电话:010-********-888              传真:010-********          联系人:付浩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表截止日期之前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并注明付款的情况,以便查对。
发函单位: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1年7月11日
以下仅供收函单位使用
1.信息证明无误:
签章日期
2.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
签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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