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独资、合伙、私人有限公司经营的优缺点
分析独资、合伙、私人有限公司经营的优缺点
香港企业组织的背景介绍:以资产拥有权来划分,商业组织分为私人企业和公营企业。私人企业为私人或者私人机构所有;公营企业为政府所有。本次讨论主要针对独资经营、合伙、有限公司这三种私人商业组织,并分析这三种商业组织的优缺点,为莎拉自立门户提供一些可靠的参考意见。
1、独资经营
    独资经营是由一个人拥有企业,最简单也是在香港最常见的企业组织。是由东主独资投资和全权负责经营,盈利或者亏损都由东主个人承受。东主承担无限债务责任,有责任清还所有债务。规模较小,筹集资金比较难,由东主亲自参与经营,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省开支不会雇佣很多员工。
(1)独资经营的优点
1、开业容易,手续简便,容易成立,领取商业登记证后便可开业。
2、开业成本较低,只需要少量资金便可以开业,经营效率和灵活性较高,东主为提高利润会比较积极地经营;并可以通过市场的变化,随机灵活改变经营策略。
3、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服务,容易建立良好的经营氛围。
4、雇员人数较少,与雇员的关系密切,工作气氛好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5、利得税比有限公司低,可以自由转让拥有权。
(2)缺点
1、资金来源少,比较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2、面对大公司的竞争,容易被淘汰。
3、独资企业必要开支占成本的比例较重,成本负担沉重。
2、合伙
(一)合伙的种类
合伙可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即所有人都是普通合伙人,都需要对企业承担无限债务责任。
2、有限合伙人可以有一名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需承担有限债务责任,但有限合伙人企业中至少要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债务责任。
(二)合伙的特点
1、由2至20 名经营者以合约形式共同拥有的商业组织。
2、规模较小,资金来源有限。
3、受集体法律约束,即任何一名普通合伙人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决定,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约束力,需共同承担有关决策带来的后果。
(三)合伙的优点
1、容易成立,订立契约后,领取商业登记证之后即可营业。
2、资金来源较多,一般合伙人越多,资金越多。
3、合伙人可以发挥各自所长,分工合作,共担风险。
4、利得税较低。
5、财务资料保密,除税务局及合伙人外,无需向外公开财务信息。
(四)合伙的缺点
1、除有限合伙人外,普通合伙人要承担无限债务责任。
2、因所有决定均需所有合伙人同意,若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会降低经营效率。
3、受集体法律约束,合伙人当中的一个人做了错误的决定,就会累及整个合伙组织。
4、经营取法延续性,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法定的独立存在性,如果普通合伙人退出、去世或者破产,合伙组织可能会面临终结。
三、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由多人经营,在法律上有独立存在性的企业。投资者成为股东,他们的债务责任只限于在公司投资的金额。股东可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另外委托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1)有限公司的种类
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可分为私人有限公司和公众有限公司。
1、私人有限公司可由一至五十名股东组成,股东的股份不向各种发售,只可在全部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把股份转售给其他股东。不用公开公司的财政状况,只须每年在公司成立后的周年日后的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交付申报表并交登记费。
2、公众有限公司最少有一名股东,股东没有上限,可以申请上市,成为上市公司。可以向公众发售股份集资,股东数目很多,发售股份钱,要先决定需要筹集基金的金额和出售股份的数量。上市后,公众可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自由买卖公司股份。公司每年都要向公众交代财政状况。
(2)私人有限公司的优点
1、制度优势
(1)在法律上私人有限公司法人视为独立组织,股东及董事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运作,有经营的延续性。私人有限公司和普通有限公司一样一般不会因股东患病、去世、破产而结束。
(2)股东只承担有限债务责任,可避免因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而受到牵连,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从而使个人的财产得到保护。
2、经营优势
(1)效率高。公司经营决策权在公司法人手中,一人决定经营方向和执行策略,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在进行决策、商议,一人排班,不延误时机。
(2)权利集中。无论是二人的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在设立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时,都充斥着强烈的争权夺利的竞争,私人有限公司则不受他人牵制,由公司法人确定即可。
(3)经营灵活。私人有限公司在遇到经营危机或风险时,能够及时作出有效的决策,绕过层层会议决策,看准市场,自主改变投资方向,但一般适合投资小、见效快的行业。
(3)私人有限公司的缺点
1、没人商量,自行决策能力有限。
2、有限公司的利得税为16%,比独资、合伙经营的15%利得税高。
3、要注意保持法人的独立性,否则股东将面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后果。
4、注册手续复杂,开业时间较前两种组织较晚。
注册私人有限公司需要提供的文件、费用、送达地址及通讯
(一)私人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可通过两种途径
1、自行注册。公司设立应由一些发起人(创办人)做筹备工作,通常可透过香港的律师或会计师做发起人。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再退出公司,或不退出而由公司聘为受薪董事或公司秘书。
2、购买现成的有限公司。香港一些工商服务公司或人士专门选择一些含意吉祥或读音响亮的公司名称,先行办理注册为有限公司,然后公开出售。购买现成公司,其费用大致上较自行申请便宜,且也较节省时间成本。
(二)香港有限公司注册程序
替公司定名,然后于公司注册署查册,以确认拟用的公司名称的可用性。名称可以用中文或英文,也可中英兼备,但是不可以和现有公司的名称有所抵触。本公司会前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政府合署13楼,公司注册处的电脑终端机查索。确定拟用公司名称可用后,本公司会编制公司章程大纲和以下其他文件:
1、首任董事委任书
2、首任董事和秘书委任通知书
3、同意出任董事通知书
4、注册地址通知书
5、其他适当文件
每间公司都有自己本身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英皆可。它必须由最少一名认购人在一名见证人面前签署。章程大纲规定必须包括某些基本事项。如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公司的宗旨,成员的有限责任及公司打算注册的股本和细分的股数和价值。
将上述所有文件准备好并签名到公司注册处登记,缴交指定金额的注册费和资本额登记费。然后等待公司注册署签署公司注册证书。
公司注册署会签发公司注册证书(提交第五步的文件后的大约5个工作日),注册人按时领取注册证书。与此同时,提交第二步所列的其他文件。
收到公司注册证书后,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印制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20本)
2、订造一个金属印章,上面刻有可阅形式的公司名称,作为公司钢印。
3、订造一个刻有公司名称和代表公司字词的胶印。公司高级人员代表公司签订生意合约时使用这印章。
4、订印一本法定的记录册,该记录册用于记载董事和秘书,成员登记册及会议记要等资料或文件。
5、向股份认购人发出股票
普通有限公司首次董事会会议以处理公司注册之各项事宜,例如租用办事处、开设银行户口等,私人有限公司可不召开董事会,但应开设公司银行户口
领取商业登记证并缴纳商业登记费(当前商业登记费为港币2600元)。
(三)香港公司注册处相关信息
公司注册处地址: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金钟道政府合署十四楼;
公司注册处电话:31422822;
公司注册处电邮E-MAIL:cr.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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