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持股平台 与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优势对比分析
控股公司持股平台与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优势对比分析
持股平台的概念及优势
前面讲股权设计时我们反复提到持股平台,持股平台是指自然人并不是直接持股主体公司,而是通过一个平台来间接持有主体公司的股权,这个用于间接持股的平台就是持股平台,持股平台一般有控股公司持股平台和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的设计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第一、实现控制权的成本比较低。比如有限合伙企业中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哪怕只占该合伙企业不到0.1%的合伙财产份额比例,也可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权。
第二、控制人自身风险的有效隔离。基于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自己的有限公司来担任普通合伙人以隔离风险,或者直接用控股公司平台。
第三、保持主体公司股权的稳定性。将部分股东放在持股平台内,未来股权发生变动时,是持股平台股东发生变化,而主体公司股东不受影响,可以有效隔离给主体公司带来的干扰,对上市公司这条显得尤为重要。
不同类型持股主体的特点及优缺点
这些年“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概念深入人心并被广泛运用,但实际上在进行顶层架构设计时并没有那么简单,并不是只有“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可以使用,控股公司持股平台也可以使用。具体运用时,我们应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规划灵活选择持股主体类型。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各自的特点及优缺点。
控股公司持股平台
控股公司持股平台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公司。在该平台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持股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对于有限责任公
司形式,可以通过设立公司章程,规范股权管理,法律风险也相较于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更低一些。在税务方面需要同时征收公司和个人层面所得税,公司本身也需要一定的运营管理成本,这些将会降低公司的收益。
设立控股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时,股东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时需要通过平台公司来完成,其退出机制所受到的法律限制较少。但股东个人从持股平台退出时,需要法律法规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与直接
持有主体公司股权的退出机制相同。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一般是有主体公司的控制人作为普通合伙人(GP)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行为,界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仅在个人层面缴纳所得税,但合伙企业同样无法避免股东50人的人数上限约束。由于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规避操作可以由创始股东设立一个有限公司且作为其普通合伙人。因而具有税赋轻、灵活度高、控制权集中的有限合伙企业是众多企业首选的方式。
但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时,股东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时需要通过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来完成,其退出机制所受到的法律限制较少。但股东个人从持股平台退出时,需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应的退伙手续,不如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人退出便捷。
普通合伙人不同类型持股主体的税赋情况
对于不同类型的持股主体,到底哪种更省税?为在顶层架构搭建过程中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我们需要看持股平台的投资者的持股目的和主体公司的不同发展阶段。案例一、取得分红的情况
甲公司税后净利润为100万元,想将这100万元以分红的形式分配给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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