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高温补贴具体规定(最新)
2023天津高温补贴具体规定
天津市在6-9月会发放防暑降温费,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高温津贴在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发放,对于高温作业人员,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
高温补贴能多发吗
一般是不可以多发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劳动合同法中有高温补贴吗
有的。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哪些企业应该发放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高温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1、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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