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食品安全制度(通用8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制度(通用8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制度 第1篇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小作坊食品安全制度 第2篇
    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1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小作坊食品安全制度 第3篇
    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
    1.单位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8.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9.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初(粗)加工间制度
    1.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五、烹调加工制度。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员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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