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责任案件适用什么归责原则
⾼度危险责任案件适⽤什么归责原则
⾼度危险物品是⾮常危险的,如果管理不当造成的社会危害是⽐较巨⼤的,所以对于⾼度危险的物品,我国是进⾏统⼀管制的,造成⼈⾝损害的,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度危险责任案件适⽤怎样的归责原则?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度危险责任案件适⽤什么归责原则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度危险物品造成他⼈⼈⾝损害的,可以同时适⽤过错和⽆过错责任原则,能证明对⽅有错误的,对⽅承担责任;除⾮能证明⾃⼰⽆过错,否则承担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千⼆百四⼗⼀条【遗失、抛弃⾼度危险物致害责任】遗失、抛弃⾼度危险物造成他⼈损害的,由所有⼈承担侵权责任。所有⼈将⾼度危险物交由他⼈管理的,由管理⼈承担侵权责任;所有⼈有过错的,与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千⼆百四⼗⼆条【⾮法占有⾼度危险物致害责任】⾮法占有⾼度危险物造成他⼈损害的,由⾮法占有⼈承担侵权责任。所有⼈、管理⼈不能证明对防⽌⾮法占有尽到⾼度注意义务的,与⾮法占有⼈承担连带责任。
⾼度危险作业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飞机失事赔偿多少钱1、被侵权⼈故意
如⾃杀、⾃伤。例,甲想⾃杀,但⼜怕痛苦,听别⼈说触电⾝亡没有痛苦,于是在某⽇拿了根湿棍⼦去撩⾼压线,触电⾝亡,电⼒公司对甲的死亡不负赔偿责任。
2、不可抗⼒
某航班在航⾏过程中突遇龙卷风和雷电袭击,导致飞机失事坠毁,机组⼈员和乘客全部遇难,航空公司不能以龙卷风和雷击为不可抗⼒作为对乘客及机组⼈员的赔偿免责事由。
3、⾃⽢风险
⾃⽢风险是指受害⼈原可预见损害的发⽣⼜⾃愿⽢冒损害发⽣的危险,结果损害却真的不幸发⽣了。如,⼄为某理⼯⼤学物理系⾼材⽣,为了监测雷电实验,⾃⾏制作了监测雷电设施,后因实验失败,被雷电击中⾝亡。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有些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既含有故意有含有过失的成分,对于这种情况,不便于以过失还是故意来进⾏表述,因此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度危险物品造成他⼈⼈⾝损害的,可以同时适⽤过错和⽆过错责任原则,能证明对⽅有错误的,对⽅承担责任,除⾮能证明⾃⼰⽆过错,否则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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